“黑老大”王建成
近日,省公安廳長曾省權簽署命令,給廣元市蒼溪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侯翔羽記二等功一次,給蒼溪縣公安局局長吳長偉記三等功一次,以表彰他們在徹底摧毀盤踞嘉陵江流域非法淘金稱霸一方的涉黑涉惡團伙及其保護傘系列案件中的突出表現。
凌晨械鬥10名淘金工人受傷
“要出人命囉!幾十個人拿着大木棒在金河壩見人就打,四處點火……”2006年2月5日凌晨8點03分,天剛放亮,廣元蒼溪縣公安局接到報警稱,在轄區嘉陵江流域鴛溪鎮淘金河壩裏發生了大規模械鬥。
位居川陝甘“金三角”的廣元嘉陵江、白龍江流域是“黃金”水道,近年來,一些不法之徒在這一帶糾合私挖亂採,治安形勢複雜。
據傷者介紹,當日早上7點,他們去上工時,突然遭遇手持大木棒的數十歹徒偷襲,行兇後,一夥人分乘3輛汽車逃離。捱了“黑打”的李鳴高斷定是同在河壩採金的王建成(廣元市利州區人,高中文化)乾的,二話不說,立即指揮自己的工人趕往附近王建成的工地,將其看礦的人員打傷。
經走訪,民警瞭解到,兩方60多人蔘與械鬥,有10人受傷。
案情重大黑幫案上報公安部
“2·5”案件看似一起普通的治安案件,但敢於組織數十人持械鬥毆,背後究竟隱藏着怎樣的能量?到蒼溪縣公安局局長任上僅僅兩個多月的吳長偉抽調6名警察成立祕密專案組。民警們穿上便裝,有的化裝成賣耗子藥的,有的化裝成釣魚的,分成幾支小分隊悄悄散佈到金河壩周圍的村社,很快,一個個違法犯罪事實匯聚到吳長偉的辦公桌上。
廣元市公安局局長餘建將案情上報省廳。爲了給案件定性,省廳刑偵局指派一名刑偵專家趕往蒼溪,在四天五夜翻閱了51本7000多頁的案件材料後,這位資深專家作出判定:王建成一夥是一個具有明顯黑社會組織性質的犯罪團體,他們以金坑爲依託,僅僅5個多月時間,瘋狂斂財259多萬元。並用聚斂的錢財行賄尋求庇護。很快,省公安廳同意以黑社會組織罪名立案調查,並上報公安部。
幫主發話放一馬每人給10萬元
經過4個多月的艱難追捕,黑幫的10多個核心成員分別在西藏、甘肅、成都等地落網。在審訊初期,除了其他利益人說情,王建成一夥自峙財大氣粗,當着公安機關的辦案民警公然許願:放我們一馬,辦案的每人給10萬元,公安局給100萬元。但專案組成員不爲所動。
王建成一夥的犯罪事實很快一一查實。2005年3月至2006年3月,王建成、王朝樹在未取得黃金開採許可權證的情況下,吸納張福江和當地部分村民形成四大股東的非法採金組織(俗稱金坑)。該金坑共產砂金20234.26克,非法獲利2597310元。
金錢開道鎮黨委書記成保護傘
值得一提的是,王建成一夥以送乾股、行賄等方式收買了不少國家工作人員,其中最典型的是當地的鎮黨委書記冉安源(現年35歲,大學文化)。在對待執法部門的檢查中,王建成金坑通過冉安源等多次提前獲得信息,假裝停工停產,致使有關部門的檢查多次撲空。在有關部門實施突擊檢查後,冉安源等竟爲黑幫帶話,威脅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你們今後不通過鎮上就到河壩檢查,生命安全可能得不到保障。
前不久,王建成涉黑犯罪組織共15人,被蒼溪縣法院分別以組織、領導、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衆鬥毆罪、故意傷害罪、窩藏罪、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採礦罪判處1年半至7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目前已進入二審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