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距離春節還有一段時間,但天津市負責煙花爆竹產銷等環節的各有關部門已經開始了緊張的工作。記者昨日從市安監局瞭解到,今年本市嚴禁在超市、商場、農貿市場內設立煙花爆竹零售點,嚴禁設立煙花爆竹經營“一條街”,嚴禁超等級的煙花爆竹進入零售市場。
根據相關標準,有關部門已將煙花爆竹危險等級劃分爲4個級別,從高到低依次爲A、B、C、D。A、B級均屬於危險級別;C級適於在室外相對開放的空間燃放,按說明燃放時,距離產品及其燃放軌跡5米以外的人或財產不應受到傷害,對於手持類產品,手持者不應受到傷害;D級適於近距離燃放,按說明燃放時,距離產品及其燃放軌跡1米以外的人或財產不應受到傷害,對於手持類產品,手持者不應受到傷害。因爲本市建築物比較密集,爲了確保安全燃放,本市只允許經營C、D級煙花爆竹。
根據相關規定,煙花爆竹零售點之間最小間距不能低於50米;與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聚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質生產、儲存設施等保持至少100米距離;與變壓器及公共電器設施保持至少10米距離;高壓線下方不得設煙花爆竹零售點。嚴禁在超市、商場、農貿市場內設立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點,嚴禁設立煙花爆竹經營“一條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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