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剛剛考入山東中醫藥大學的小陽被學校發現患有I型糖尿病,學校隨後對他做出了退學處理,小陽則拒絕在退學告知書上簽字。此事經媒體報道後,在社會上引起很大反響,很多人對學校做法表示質疑,稱此舉有歧視糖尿病人之嫌。
山東
昨日,因患I型糖尿病被山東中醫藥大學做出“退學”處理的小陽(化名),在校方要求下,來到山東省立醫院進行體檢。此次體檢的原因,是校方希望瞭解小陽所患的到底爲何種類型的糖尿病,並由醫院出具一個比較權威的診斷證明。小陽告訴記者,現在他仍在學校上課,校方也沒有就此事做出進一步反應。
記者採訪後發現,在這個事件中,學生和學校雙方都有各自的道理,矛盾的焦點再次集中到大學生的社會保障機制問題上。
-學生:學校應該對學生前途負責
“我是來自湖北貧困農村地區的考生,能考上大學很不容易,非常希望學校能夠理解我的處境,能讓我繼續留在學校裏完成學業。”小陽說。
據瞭解,4年前,小陽被查出身患糖尿病,其後一直在醫生指導下進行治療。一個貧困的家庭,每月還要爲小陽花去200元的胰島素藥費。當時由於害怕病情會影響高考錄取,在填報高考登記審查表“疾病史”一項時,渴望改變命運的小陽最終選擇了隱瞞。
小陽考入山東中醫藥大學後,校方一直沒有發現其有糖尿病。由於每天要注射胰島素,小陽要到學校醫務室購買碘酒,當醫生問起他購買碘酒的用途時,小陽無意中將自己的病情告訴給了這名醫生。小陽也曾向老師請假外出購買胰島素。
今年11月21日,小陽突然接到一張以教務處名義發出的“學生處理告知書”,告知書稱“在2007級新生入學體檢覆查中,因患有I型糖尿病,不符合醫學專業入學體檢要求”,“按照學校處理意見取消入學資格”。學校要求小陽在這份告知書上簽字。小陽告訴記者,他認爲學校應該本着對學生前途負責的態度,只要患病學生能夠自理,不影響他人,就應該錄取。最終,小陽拒絕在這份退學告知書上簽字。
-校方:醫療費用壓力大,若出意外責任無法明確
“雖然我也很同情這名學生,但學校是嚴格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來做出的處理,萬一學生在校期間發生了什麼意外,我們也擔不起這個責任。”山東中醫藥大學的一位老師這樣說。山東中醫藥大學黨委宣傳部樑部長告訴記者,學校方面就此事的處理說明在學校的網站上已經公佈。
記者在該校網站首頁看到了這份《關於取消患I型糖尿病新生入學資格的情況說明》。說明中稱:2003年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因身體健康原因限制錄取的標準有所放寬。但該《指導意見》第一條第三款仍明確規定,對於“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溼性疾病”,“學校可以不予錄取”。
“希望你在北京的權威醫院瞭解一下,I型糖尿病非常嚴重,患者每天必須靠胰島素維持生命。”山東中醫藥大學校辦的一名老師這樣對記者說。
校方在該事件的情況說明中提到:《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在放寬限制標準的同時,也使有關政策界限更加模糊:既有傾向性意見,又不用肯定性語言。這樣的政策,容易引起學生與學校之間的糾紛。
校方介紹:近三年,用於學生住院的費用達230餘萬元,遠遠超出了公費醫療撥款額。其中有兩名患白血病學生,學校已爲其支付醫療費50餘萬元。
更讓學校頭疼的問題是:如果患病學生髮生意外情況,責任由誰來承擔?在“情況說明”中,山東中醫藥大學表示:“患嚴重疾病的學生,入學後在繁重的學業壓力下,可能會出現健康狀況嚴重惡化的情況,因此造成的法律責任無法明確。”
-律師:有關文件將患病學生拒之於大學門外
對於校方的“振振有詞”,很多人提出了自己的質疑。一直在關注此事進展的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劉曉原律師認爲,《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並非“禁止錄取”患有糖尿病的學生。小陽隱瞞患病史只是爲了能上大學,並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他患的是糖尿病,不具有傳染性,不會影響到他周圍的同學和老師的身體健康。他的病情,只要正常使用藥物治療,對工作和學習影響不大。患病4年多,小陽能堅持高中學習,並順利考上大學,就說明了這個問題。”劉律師說。
劉律師認爲,這次事件的衝突根源,在於教育部的《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正是這個《意見》把很多身患疾病但渴望求學的學子拒之於高等教育的大門外。”
劉律師告訴記者,小陽下一步是否要就此事提起訴訟,要看事件的進一步發展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