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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劉某、何某先後騙走汽車租賃公司汽車共計3輛。近日,劉某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12000元。何某因被捕時懷有身孕,在依法取保候審期間外出潛逃,目前被警方網上通緝。
2006年4月,劉某與女朋友何某假冒夫妻,從天津市大港區某汽車服務部騙租普通型桑塔納轎車一輛,價值3萬餘元。得手後,二人將車變賣。2006年5月,二人又從大港區另一家汽車服務部租賃夏利汽車一輛,價值近5萬元。這一次二人僞造了該車的產權證明、車主“石磊”的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將該車變賣。同年8月,二人故伎重演,從大港區某汽車服務部租賃雪佛蘭汽車一輛,價值7萬元。二人銷贓時被河北省公安機關抓獲。
據統計,大港區檢察院自2005年以來共受理針對汽車租賃行業的犯罪案件12件。在這類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多用虛假身份實施犯罪,重複作案現象嚴重。檢察官提醒,汽車租賃行業要完善內部管理制度,規範租賃程序,同時加強對員工的培訓,全面提高防範風險能力;加強事前信用考查,不能單憑租車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等證件出租車輛;設立有效擔保,最大限度地避免風險;加強對租賃車輛的跟蹤管理,與租車人保持充分聯繫,以便及時發現犯罪、及時報警,使損失儘可能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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