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體檢中,24歲的未婚女青年小紅被婦科檢查器械弄破處女膜。記者昨天獲悉,認定體檢中心未履行特定的告知義務,存在主觀過錯,市一中院終審判定其賠償小紅1萬元精神撫慰金及各種損失費350元。
去年9月3日上午,24歲的未婚女青年小紅來到一體檢中心體檢。體檢過程中,小紅在導檢冊上『要求婦檢』字樣後簽了自己的名字,並進行了含有宮頸、盆腔等內容的婦科檢查。
當天上午的體檢結束後,由於體檢中心使用了窺鏡,小紅發現自己的下體出血,隨即回到體檢中心。次日,在體檢中心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小紅及其母親在北大第三醫院作了檢查,診斷為處女膜裂傷。
法院審理後認定,體檢中心在明知小紅為未婚女性的前提下,未就婦科檢查的內容及後果進行說明,違反了特定告知義務,存在主觀過錯,應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市一中院終審判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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