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網北京12月8日電(記者 徐曉蕾)今年的12月9日是第四個國際反腐敗日。每年的這一天,聯合國都會呼籲世界各國舉行相關宣傳活動,倡導“幫助消除腐敗是每個人應盡職責”的理念。 2003年10月31日,第58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正式採納歷時兩年多擬定的《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並決定於當年12月9日至11日在墨西哥梅里達舉行高級別簽署會議。這項決議還將每年的12月9日確定爲國際反腐敗日,以紀念公約的簽署和喚起國際社會對腐敗問題的重視與關注。 腐敗不僅是經濟問題,也是政治和社會問題,它嚴重威脅着一個國家的發展與穩定,是一種對社會產生廣泛腐蝕作用的“隱性惡疾”。腐敗行爲危害巨大,它破壞民主與法治、擾亂社會秩序、扭曲市場、助長有組織犯罪和恐怖主義、危害正常的生活。 目前,腐敗已發展成爲世界普遍存在的醜惡現象。有關國際組織公佈的調查數據顯示,在許多國家,特別是欠發達國家,腐敗尤具破壞性,已成爲阻礙脫貧和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 隨着腐敗問題的日益嚴重,打擊和消除腐敗行爲已迫在眉睫。這不僅需要政府有堅定的政治決心,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剷除滋生腐敗的根源,同時還需要加強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 2005年12月14日,隨着第30個簽署國批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滿90天,這一公約正式生效,成爲世界上第一項具有國際法律效力的反腐敗協議。截至2006年,全球已有80個國家批准該公約。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05年10月27日審議並批准了該公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