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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高考尚未臨近,有關“高考移民”的話題卻再次搶先成爲社會關注的熱點。“北京衆多‘綠卡’持有人子女,被告知無法在北京參加高考”(《京華時報》12月3日),“西安有關部門強調報名校出現‘高考移民’校長就地免職,責任人開除公職”。(《新華網》12月4日)
“高考移民”是指利用各地存在的高考分數線的差異及錄取率的高低,通過轉學、遷移戶口等辦法到高考分數線相對較低、錄取率較高的地區應考。阻截“高考移民”的理由也很充分,它不僅對流入地考生不公,也干擾了高考秩序。因此,各地查處之聲不絕於耳,海南、內蒙、西藏都有過嚴厲查處的報道,清華大學還曾取消了一名已經入學1年的“高考移民”學生的學籍。遺憾的是,這些問題的查處要麼在高考前夕,要麼在錄取前夕,有的還在錄取之後。這種事後查處的威懾效應可謂巨大,但成本和代價實在過於高昂了,殺威棒打的是那些既無生活閱歷、又無“移民”能力的考生。人們不禁要問,爲什麼木已成舟纔去毀舟呢?
看來阻截“高考移民”嚴查不如嚴防。防患於未然,其實並不難,關鍵要把住戶口關和學籍關,嚴格遵循審查程序,加強對基層教育和公安部門的監督,發現徇私舞弊者,堅決懲處。板子不能總打在求學的孩子身上。2008年高考在即,真的不希望再看到滯後的嚴處了。
當然,嚴查與嚴防都是被動的治標之策,由於不同地區錄取分數和錄取指標差異巨大,在當前一考定終身的前提下,“高考窪地”的吸引力實在是太大了,這才造成“高考移民”的事件年年披露年年有。治本之策在於制度創新,上好學校、受好的教育,是大多數人的願望,但是我們的教育事業發展還不均衡,各地教育質量參差不齊,升學機會也大不相同,學生無法站在同一起跑線上。阻截“高考移民”首先要建立教育資源的平衡機制,縮小不同地區的教育水平差異,實現大多數人的教育公平。其次,對多年形成的高考制度也要敢於創新,充分發揮高等學校的招生自主權。通過制度創新,實現最大限度的公正,這樣才能讓人心悅誠服。(郝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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