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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開始對全區黨政機關公車粘貼『公務車』標識,此舉將有利於加強監督,在一定程度上杜絕『車輪腐敗』。 |
126名公務員的陝西省人事廳(含省編辦)配備了42輛公車,平均3人1輛公車,這個『超級車隊』引發了當地省級機關違規配備和使用車輛的清理整頓,同時也引出了治理公車膨脹還需『硬杠杠』的思考。
公車的超編、超標膨脹在一些地方和部門十分普遍,成為百姓眼中的『公車病』。它不僅擠佔了公共財政,增加了行政成本,還造成了公共資源的巨大浪費,造成管理上的混亂,導致公車使用上種種腐敗現象。這與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宗旨相違背,也與建設節約型社會、節約型機關的精神相違背。
公車之所以膨脹成『病』,就在於公車配備『數量上太多』『標准上太高』。乾部之間、部門之間互相攀比,尤其一些權力部門更是公車數量失控。在西部一些相對落後地區,縣處級副職乾部也配有專車和專職司機,甚至配備到了科級乾部。一些大城市、大機關按規定只有正部長級纔能有的專車,一些司局級甚至處級乾部也用上了。
為了治理公車超編、超標及公車私用等腐敗問題,各有關部門屢下文件,但卻沒有收到應有的效果。根本的原因還在於下發文件多、精神多、口號多,而具體可操作的『硬杠杠』卻太少,真正能夠動真格的實行監督管理及事後處罰的則更少。
公車配備『硬杠杠』的缺失,使公車數量『超編制』,監管部門對之也束手無策。目前對各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崗位數量有嚴格編制,但對各部門、各單位在車輛數量上的限制卻沒有明確具體可操作性的規定。這一『空白』使單位在公車配備上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像陝西省人事廳那樣,不僅在職領導要配車,退休領導也配車,機關內設處室部門還要配車。
近年來,一些黨政機關在防范公車『超標准』方面做了不少探索。如限制公車的排氣量和價格,規定什麼級別的乾部可以使用多少價位以內的汽車,這種『硬杠杠』對機關事業單位按標准配備公車起到了積極作用。由是觀之,如果在公車編制上也有這樣的『硬杠杠』,對防范公車數量惡性膨脹將起到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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