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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用兩人早上進入家中先後將愛人和妻弟殺死被法院認定構成故意殺人罪 地震局乾部殺妻今獲死刑 判決後仍不認罪表示要上訴自稱是合格的丈夫法院認定的作風問題是誤解 本報訊(記者王巍)上午,僱凶殺死妻子和妻弟的地震局乾部蓋連華,被市一中院判處死刑。 『我是合格的丈夫,妻子的死與我無關!』判決後,51歲的蓋連華拒不認罪。 法院查明,2006年5月22日早上,受蓋連華僱用的劉學明、齊玉良進入蓋家,先後將蓋連華的妻子和妻弟殺死。 為此,法院認定蓋連華等人構成故意殺人罪,最後判處蓋連華和劉學明死刑,齊玉良被判有期徒刑15年。 此前有消息稱,蓋連華殺人是因為不堪忍受家庭暴力。他性格軟弱,經常挨妻子打,而且每次都打不過妻子。同時有證人表示,『蓋連華胳膊上有牙印,大腿曾被抓得流黃水了,膝蓋也青了』。 但在開庭審理時,蓋連華卻否認了這一點,稱自己家庭關系和諧。 經過審理,法院最終認定,蓋連華系因自身生活作風問題,與妻子及妻弟產生矛盾,遂僱凶殺人。證人證言顯示,蓋連華與包括他的小姨子在內的幾名女性,都有不正常關系。 法庭現場 『妻子的死與我無關!』 法官宣讀判決時,蓋連華一直高昂著頭。 蓋連華的兒子也一直坐在法庭上,聽著宣判結果。當他聽到法院判決父親死刑,同時要賠償受害者家屬90餘萬元時,他的臉抽搐了一下。 宣判結束後,蓋連華雖然說話時嘴脣微微發抖,但神色看上去依然鎮定。 他告訴記者,自己是個合格的丈夫,法院認定的『生活作風問題』,是妻子等人的誤解。 『妻子的死與我無關!』蓋連華堅稱自己沒殺人,人是與妻子有糾紛的劉學明殺的,他要上訴。 『一旦死刑結果成了定局,您是否能夠接受兩年之內父母雙亡的結果?』對此,蓋連華的兒子沒有接受采訪。而蓋連華說:『我相信他能接受。』 蓋連華被帶進法庭時,面對媒體他低著頭 攝/王巍 (責任編輯: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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