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分別向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湖南省人民政府下達了《關於批准武漢城市圈和長株潭城市羣爲全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綜合改革配套試驗區的通知》。 文中稱,武漢城市圈和長株潭城市羣綜合配套改革要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從各自實際出發,根據資源節約型和環境保護型社會建設的要求,全面投入各個領域的改革。 同時,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率先突破大膽創新,儘快形成有利於能源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體制機制,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切實走出一條有別於傳統模式的工業化、城市化發展新路,爲推動全國體制改革實現科學發展與社會和諧,發揮示範和帶頭作用。 最後,國家發改委要求兩省抓緊制訂實施方案,並儘快將方案報送國家發改委,經國務院批准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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