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存的前夫骨灰“變”成中藥 杭女子索賠損失20萬 浙江在線12月16日訊前夫死後,杭州女子阿彩(化名)把他的骨灰寄存在公墓,並定期祭奠。一個偶然的機會,她意外發現骨灰盒裏裝着的東西竟成了中藥! 在報警查找無果後,阿彩通過律師將寄存單位告上法院。阿彩請求法院判令寄存單位將其前夫骨灰找回的同時,賠償精神損失20萬元。 阿彩的代理律師倪智敏昨日告訴記者,西湖區法院在兩次開庭後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骨灰寄存單位賠償阿彩精神損失1萬元。 前夫骨灰不翼而飛 警方調查無果 阿彩今年38歲,前夫10年前不幸猝死。1997年6月29日,前夫屍體火化後,阿彩把前夫的骨灰寄存到公墓。每逢清明或其他民間祭日,阿彩總會去祭奠一番。 按阿彩訴狀裏的說法,今年1月8日她再次去祭奠前夫,因爲擦灰塵需要打開骨灰盒,當時打開盒子後她聞到一股強烈的中藥味。再仔細看,裏面的骨灰不翼而飛,取而代之的竟是一副有“杭州市X醫院”字樣的中藥。阿彩和寄存單位交涉無果後,於是選擇報了警。 警方通過長時間的調查至今都未找到阿彩前夫骨灰的下落。不過,警方委託省藥品檢驗所鑑定後發現,骨灰盒內存放的是巴戟天、雞血藤等成分的中藥。 寄存單位認爲 自己也是受害者 事後,寄存單位一度懷疑骨灰盒內中藥是阿彩或其他接觸骨灰盒的阿彩親屬放進去的,因爲通過比對發現,骨灰盒內中藥成分與2001年阿彩服用的中藥成分基本一樣。 寄存單位說,阿彩在1999年6月29日曾將骨灰盒取走並存放在家中。直到2002年5月25日,阿彩又將骨灰盒寄存並支付了相關費用。但在再次辦理寄存手續時,寄存單位曾按規定要求將骨灰盒打開,可當時阿彩沒有答應。 “再次寄存時就不能肯定骨灰盒裏是否就裝有阿彩前夫的骨灰”,寄存單位認爲自己也是這個事件的受害者,“因爲考慮倫理道德和死者親屬的情感,他們當時沒有強制將骨灰盒打開檢驗。” 由於雙方僵持不下,事情一直拖着。 索賠精神損失20萬 法院判賠1萬 阿彩說,自己和前夫感情深厚,因爲怕再婚後的丈夫家屬反對將前夫骨灰放進家裏,她纔將前夫的骨灰寄存的。 在阿彩選擇起訴後,西湖區法院於8月27日和10月25日兩次公開審理此案,並於本月1日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認爲,在阿彩於2002年再次將前夫的骨灰盒寄存後,寄存單位沒有履行打開骨灰盒的檢查手續,但雙方已形成事實上的保管合同關係,現在骨灰下落不明,寄存單位存在一定的過錯。法院考慮寄存單位的過錯程度,酌情判令寄存單位賠償阿彩精神損失費1萬元。 對於阿彩找回前夫骨灰的請求,法院認爲不屬民法調整對象,也缺乏法律依據,因爲從社會善良風俗和一般的生活經驗,骨灰是死者的家屬進行祭奠的特定物品,其對死者家屬具有情感上的價值,但對其他人而言,骨灰本身不具有意義。 作者:記者陳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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