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18日上午,中國足球彩票“進球彩票遊戲”在廣州天河體育場舉行了首發儀式。體彩中心副主任張偉華按動彩票機,第一張“進球彩”彩票(單注)隨機誕生
今天上午,國家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原副主任張偉華,因犯受賄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和他一起被判刑的,還有體彩中心印製處處長劉峯,劉峯被判刑4年。
國家體育總局的任免通知等文件證明,張偉華於1997年9月任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副主任(正處級),2000年8月提升爲副司級,2006年7月任國家體育總局財務管理和審計中心副主任,免去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副主任職務。
2003年2月以來,張偉華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協調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的職務便利,和劉峯在負責採購進口體育彩票專用熱敏紙的工作中,委託無進出口經營資格的北京南海陽光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供應進口熱敏紙,並使該公司獲益。2003年9月至2004年期間,張偉華收受南海陽光公司給予的美元2萬元和手機1部。劉峯收受南海陽光公司給予的美元1萬元和人民幣1萬元。2005年初,張偉華、劉峯把這些錢都退還給南海陽光公司。
對自己被指控受賄一事,張偉華說他是清白的,他說:“我在2003年中秋節期間,收到一個月餅盒,裏邊裝了1萬美元,發現後我已經退還了。我沒有收到另外的1萬美元和1部手機。”
而據證人證明,行賄時,他專門叮囑張偉華把月餅拿回家自己吃。而張偉華退回贓物是在2005年初,離受賄已有1年多了。當時國家審計署開始對體育總局有關部門進行審計,張偉華給證人打電話讓他取包東西,他拿回來後打開一看,裏邊是2萬美元和1部手機。
張偉華之所以退還贓物,是因爲審計署的審計風暴。2005年的審計風暴曝光多起國家體彩中心的問題,其中就包括體育彩票管理中心負責人弄虛作假,指定所辦公司將代理進口電腦彩票專用熱敏紙業務,委託給不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私營企業,人爲增加環節,轉手高價採購,致使彩票發行費流失2341萬元。
一中院認爲,張偉華、劉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爲均已構成受賄罪。張偉華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劉峯被判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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