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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9日天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
任命李少平爲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葛渤海爲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謝志強爲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院長,免去其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任命辛鳳仁爲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董莉爲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孫小紅、付濱中、曲小駒爲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免去馮永提的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免去馬書方的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免去劉泓毅的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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