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21日電 農業部財務司原司長、總經濟師孫鶴齡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日前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8年有期徒刑。 1995年間,孫鶴齡利用擔任農業部財務司司長的職務便利,爲瀋陽藍田股份有限公司通過農業部申請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了便利。藍田公司上市後,這家公司法定代表人瞿兆玉提出可以爲孫鶴齡購買藍田公司內部職工股。孫鶴齡的女兒和妻妹經孫鶴齡同意並介紹,於1996年8月6日用10萬元從藍田公司購買了8萬股內部職工股,當日獲得股票差價款共計75萬餘元。 當藍田公司內部職工股被允許上市交易後,孫鶴齡的女兒、妻妹於1999年5月至6月將上述股票及期間因分紅所得股票共計32萬股全部拋售,獲取非法利益共計488萬餘元。 此外,孫鶴齡利用擔任農業部財務司司長的職務便利,濫用農業部財務司負責管理中華農業科教基金會本金、財務及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人名章、財務章的職權,於1996年12月間,擅自決定用農科基金會的500萬元定期存單爲無錫天鴻實業總公司從中信實業銀行北京分行貸款400萬元提供質押擔保。後天鴻公司無力償還貸款並於2003年被宣告破產。同年,農科基金會因承擔擔保責任,造成230萬元損失。 法院認爲,孫鶴齡上述行爲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鑑於其所犯受賄罪具有自首情節、能認罪悔罪並積極退賠違法所得,對其所犯受賄罪可予以減輕處罰;鑑於孫鶴齡對其所犯濫用職權罪能認罪悔罪,對其所犯濫用職權罪可酌予從輕處罰。故作出上述判決。 新聞連接: 助藍田股份上市涉嫌受賄 原農業部財務司長認罪 因涉嫌幫助藍田股份上市並收受賄賂,2007年11月30日,69歲的農業部財務司原司長孫鶴齡在市二中院受審。孫鶴齡當庭認罪,希望法院考慮到他曾支援西藏建設長達25年,給予他輕判。記者獲悉,現年68歲的原農業部財務司司長孫鶴齡,是轟動全國的藍田股份造假案中被起訴的又一名司局級官員。 (本文來源:新華社 作者:李京華) 【已有0位網友發表了看法,點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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