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部分法院設立少年審判庭已經有一年了,一年以來這些法院總結出很多少年審判的好經驗。
“三段兩議”新方式
和平區法院有關負責人介紹,該院在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採用了“三段兩議”的新審判方式。
所謂“三段”,是指把案件審理分爲法庭對案件事實進行審理的階段、法庭教育階段和宣判階段。所謂“兩議”,是指在被告人作最後陳述後,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庭針對被告人的行爲是否構成犯罪進行評議。評議後,繼續開庭對被告人進行法庭教育,由法官(包括人民陪審員)、檢察官、法庭代理人及辯護人分別從不同角度對被告人進行法庭教育,堅持以法、以情、以理對其進行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使其真正認罪、悔罪,並向其指明重新做人的出路。在教育之後,合議庭休庭對被告人的量刑進行合議。通過開庭審理、對案件定性進行評議、進行法庭教育、對量刑進行評議、宣判等五個環節,規範了少年審判的訴訟過程。
心靈驛站延伸教育
南開區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延伸教育也是很重要的。去年,該院與王頂堤街辦事處共同籌建了“未成年法制心靈驛站”,並在該街轄區內的9所中小學設立了分站。
心靈驛站通過組織法制講座、開設少年模擬法庭、少年罪犯回訪、組織學生旁聽法院案件審理等法制教育、研討和實踐活動,增強了對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滲透力,消除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空白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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