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常悅 通訊員吳梅):記者從天津市國土房管局獲悉,天津市2007年繼續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妥善做好中低收入拆遷羣衆的住房安置工作。爲使廣大拆遷羣衆有更充分的時間選購合適的住房,對已開具的在2007年1月1日之後到期的《天津市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證明》,其有效期統一延長至2008年12月31日,具體延期手續在原發放購房證明的區房管局辦理。
據悉,從2005年起,本市開始向中低收入拆遷家庭提供定向銷售經濟適用房,這是繼向拆遷最低收入“雙困”家庭配租廉租房,向拆遷低收入困難家庭提供經濟租賃房之後,市委、市政府爲解決拆遷困難居民住房問題出臺的又一重大舉措。本市經濟適用房包括拆遷定向銷售、市政基礎設施拆遷定向安置和平房拆遷定向安置三種形式。2005年至今,三類住房已立項108個項目、1008萬平方米、16.37萬套,已開工建設68個項目、619萬平方米、9.33萬套,已銷售265萬平方米、3.37萬套。
今年以來,共提供各類經濟適用房420萬平方米、7.2萬套,是歷年來經濟適用房供應最多的一年,全市共有4.9萬戶拆遷家庭通過這一政策改善了住房條件。
據瞭解,本市定向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嚴格按照“四帶”進行招標建設,即帶規劃條件和房型標準、帶開工竣工和入住時間、帶銷售對象、帶銷售平均價格和最高價格。爲規範經濟適用房管理,維護拆遷困難羣衆利益,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真正惠及拆遷困難羣衆,市有關部門嚴把資格審覈、銷售、產權辦證三道“關口”,並通過網上銷售系統實行銷售價格、銷售對象“雙監控”,實現了銷售過程公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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