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對農村公路的規劃,到“十一五”末,全省行政村基本實現村村通水泥(油)路。河南省早在2005年就投資60億元用於全省公路建設,對村村通公路工程的補助標準,也由原來的每公里補助5萬元提高到8萬元,貧困縣的補助標準提高到10萬元。
不足部分,由市縣兩級政府自籌。
然而,這樣一個原本惠及農村的河南村村通工程,在汝南縣卻引起一些基層幹部和羣衆的意見。一些鄉幹部疑問:“不足部分,由市縣兩級政府自籌,是不是找老百姓攤派?”一些村幹部擔心:“讓每個村籌措的幾十萬元到底算是捐款還是借款?俺們墊的幾萬元是否能還我們?”
農民:修路爲啥扣了我們的糧食直補款
2007年11月13日,汝南縣留盆鎮大餘村二組的一位老人告訴記者:“俺村每人扣99元,全村的糧食直補款都扣去修路了,幹部把戶口本身份證直接拿去扣糧食直補款。牌子上寫的是市縣自籌修路,咋着就成了我們集資了?”爲何扣了?這位老人說:“羣衆不當家,上邊硬扣,糧食直補四年了都沒有見過現錢,有時候村裏給點玉米種子。”同一組的餘小留的愛人講,他家四口人,扣了396元。有些村民也疑惑:“既然公示牌上說資金來源是省補、市縣自籌,爲什麼收我們的錢比省、市、縣加起來的還多?”有些村民們認爲,修路是好事,既然攤派收了錢,公示牌上也應該寫上“村民集資”纔對。
留盆鎮人民政府【2006】20號文件規定:2007年全鎮“村村通”工程總里程42公里,每公里項目補貼資金10萬元,需配套資金12萬元,合計504萬元。這504萬元配套資金怎麼來?鎮政府是按照各村糧食直補土地面積人地各半的原則分解的。在留盆鎮工作的人員(每人)應積極捐助:正科級幹部不少於2000元,副科級幹部不少於500元,股級不少於300元,一般幹部、教師、職工不少於200元。文件還對承包地有人代耕的也做出了規定:代耕戶承擔其應繳納的村村通工程籌資款。
農民是否交了大頭?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的王仁杰不同意這種說法:村村通每公里省裏拿出8萬元到10萬元,市財政今年沒拿,鄉財政拿出了很少一部分;村裏出錢不是叫集資,而是叫捐款,政府是鼓勵成功人士和農民捐款,但他們能捐出來2%就不錯了,政府投資不低於90%。
縣交通局副局長葉勇給記者提供的11月14日汝南縣向上級部門的農村公路彙報材料上載明:三年來,縣政府在財政資金十分困難的情況下,拿出了1500萬元支持村村通項目建設,各鄉鎮通過多方籌集,累計籌措配套資金5512萬元(含以工投勞)。2007年修建村村通項目152個,共438公里,總投資8295萬元,其中上級補助資金3957萬元,縣鄉配套資金4338萬元。縣委、縣政府多次召開各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及村支部專題會議,共商實施辦法,動員廣大羣衆積極投身到村村通建設當中,號召廣大幹部羣衆捐資捐款。葉勇告訴記者,水泥路每公里平均造價20萬元多點兒,柏油路是17萬元左右。
被降職的村支書:貸款“捐款”還是沒有完成任務
有意見的不僅僅是村民,村幹部們也不滿意。爲完成縣委縣政府下發的集資任務,不少村的村幹部只好從自己家裏拿錢上繳,沒錢的去借、去貸款。他們現在不僅僅發愁如何向村民們收款,更擔心自己墊資的那少則幾萬元多則十幾萬元到底是捐款還是墊資,什麼時候政府能夠返還給他們。而如果因完不成任務而被撤職,那些錢就等於打了水漂。
留盆鎮朱樓村原村支書朱喜民說,爲了完成鄉里佈置的村村通捐資任務,他墊資了9.5萬元,其中6.5萬元是貸款。他見到記者時說,“信用社主任剛剛走,就是來找我催債的。”他們村的集資任務是265384元,現在只收了3萬元,村幹部墊資了10萬元左右,離完成任務還差得遠。雖然他自己貸款“捐了款”,但還是沒有如期完成鄉里規定的進度,因此被降職爲副支書。
他向記者出示了一份留盆鎮黨委的“處理決定”:“在村村通工程實施過程中,朱樓村和留盆村行動遲緩,領導重視不夠,組織不力……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對朱喜民做降職處理,同時對朱喜民、高峯等二位同志給予組織誡勉。責令在6月20日前完成總任務的75%以上,否則,將給予兩位同志嚴肅的組織處理。”
處理的依據是留盆鎮人民政府【2006】20號文件:各行政村應按照分配任務徵收籌資款,對消極工作致使任務不能及時完成的村,對村支書進行誡勉,直至停職、撤職,並取消年終評先資格。
無獨有偶,金鋪鎮【2007】3號文也處理了幾位沒有完成任務的幹部:“在公路捐資階段性工作期間,仍有個別村幹部缺乏爲民辦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視鎮黨委、政府的工作紀律於不顧,工作不配合,不努力,沒能按期按量完成任務……經研究,決定對王新寬同志給予停止陳莊村村委會主任職務、停發報酬處理;對金趙村計生宣傳員楊靖、康莊村計生宣傳員宋連枝、霍寨村計生宣傳員張金鳳給予誡勉處理,在全鄉通報批評。”
作爲村幹部,他很瞭解政策:“省裏規定村裏只有一事一議收15元的權利,現在集資也沒有與羣衆商議過,難度十分大。現在自己墊資了8萬元,如果完不成任務不讓我幹了,這8萬元我找誰要去?”
留盆鎮的十幾位村支書集體找過縣委書記討說法,“但墊的款什麼時候能還我們,書記也沒說出個所以然。”
集資困難,一些村幹部動了糧食直補款的心思
對於修建鄉村公路等直接讓羣衆受益的公益性事業,國務院明確表示,可以讓羣衆自願出資,但絕對不能搞強制性攤派,不得搭車收費,不得增加農民負擔。《河南省農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建設指導性原則和技術要求》資金管理規定中也強調,籌集地方配套資金時不得增加農民負擔。
2007年8月13日,駐馬店市縣鄉公路負責人丁永峯答《駐馬店日報》記者問時表示:村村通資金來源一是靠省級交通規費補助資金,每公里8萬元;二是靠地方各級政府的財政資金;三是利用綠化權、路邊資源等市場化運作方式,鼓勵、吸引企業、個人等社會力量投資捐款;再者是通過民主協商的辦法動員社會各界和廣大農民自覺捐資、備料、出工投勞。
實際情況又是什麼樣呢?留盆鎮何莊村的一位幹部說:“我也是沒辦法完成任務,自己先墊資了幾萬,然後到每家每戶收。電視上、文件上說的是自覺自願捐款,但實際是強行攤派。大家都不願意捐,你說啥辦法?我只好到村民家挖人家糧食,推人家的摩托車了。”
他向記者透露,一開始他也想在直補款上做文章,結果鄰村的被告了,他們也就不敢了。但他又談到,有的村還是悄悄地這樣幹,只要村民不告狀就行。他對這個本來應惠及老百姓的“村村通”也有些牢騷:“你說,上面說是修一公里路需花費22萬元,實際上不到22萬元就夠了。上邊應該撥多少修多少,現在又來攤派了,加重了老百姓的負擔,使幹羣關係惡化。還不讓我們向上反映,鄉里說見記者要先彙報,你說憋屈不憋屈?”
2007年5月23日,留盆鎮黨委36號文,對沒有完成任務的留盆、朱樓、楊寨、王橋村給予通報批評,要求他們克服一切困難,扭轉被動局面。同時通報表揚了這16個村。
集資困難,一些村動了糧食直補款的心思。一些鄉、村幹部因爲收取糧食直補款受到就地免職等處分。
楊寨村老支書已經60多歲了,爲了這個事情,他曾委屈得流過眼淚。“我們這個村按照村村通的條件,不需新修路。但是還得按照鄉里的要求籌資。”他說,全村任務25.8萬元,因爲地少,人均要集資80元左右。他們村目前完成了23萬元左右,其中村幹部墊了11萬元,村裏林場拿了4萬元,羣衆交了五六萬。看到別的村動了糧食直補款,就也動了心思。但他們變通了一下:糧食直補款下來以後,不直接扣,先發到羣衆手裏,再當面做工作,讓羣衆把錢再交出來。“那天下雨,天黑時發的直補款,接着就去向羣衆要,趕巧別的村有人告狀,我們撞上了‘槍口’。”
這位工作了幾十年的老支書還告訴記者,爲了完成鄉里佈置的任務,他們的一位村幹部無奈地向在新疆的兒子要錢。但他兒子不信任他,非要支書出面作擔保不行,支書只好作擔保,對方纔勉強寄回來3萬元。“但後來這個村幹部還是因爲收取糧食直補款被就地免職了。眼下,鄉里催得很急,要求到明年元月10日要全部交清。全鄉20個村有16個都扣了農民的直補款。不逼着農民交款,我們墊資的那部分怎能收回來?”至於自己的任務,這位老支書是靠借親戚的錢墊交的,他說,現在親戚天天逼着他還錢。
金鋪鄉的一位村支書告訴記者:全鄉需要集資600萬元左右,現在才完成了400萬元,還差得遠。“我把上面發的紅頭文件給別人看了,縣鄉領導就告誡我,說我是中共黨員,怎麼能泄密呢?”
縣鄉幹部的說法
張樓鄉副書記曹志軍談到集資現象時,他承認的確存在,全鄉210萬元的任務,老闆們捐了100多萬元,村幹部們籌了一部分。縣裏讓今年5月25日全部交清捐資款,張樓鄉書記帶頭捐了一萬元,其他鄉幹部三五千的也捐了差不多五萬元。有的是在信用社借的,等以後鄉里財政好了再還上。對於這種集資,他說,縣委書記和縣長也都在會上強調過,爲完成集資任務,有的村的零散地、集體用地都典當了,村委、學校的房子都賣了。“按道理說上級規定的市縣自籌應該是市縣財政出錢,但現在都壓到鄉里了,鄉幹部都有怨言。”
曹副書記告訴記者,官莊鄉書記、鄉長因爲動用了糧食直補款被就地免職了。“工作這麼多年,好不容易幹到科級幹部,卻因爲修路被免,很可惜啊。”
紀委一位幹部告訴記者,留盆鎮開始動用老百姓的直補款,老百姓不願意,反映了,就暫停了。村幹部不高興了,他們墊了錢,啥時候能收上來,很渺茫,村幹部壓力大,完不成任務就別幹了。這位紀委幹部也發牢騷說,上面配套資金要到鄉里,鄉里哪有錢?上級也不對,沒有實力,修那麼長的路幹什麼?
關於羣衆反映的修村村通強行攤派一事,汝南縣委宣傳部副部長邵建民是這樣解釋的:今年全省村村通工程必須完成任務,時間很緊迫,汝南也不能落後,上級政策也有問題,省裏補的錢還差得遠,縣裏財政很困難,公務員津貼都沒辦法足額發放,所以鄉村幹部先墊錢修路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前兩年對老百姓當時規定的是誰受益誰交錢,現在普遍是向老百姓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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