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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事故是慘烈的。山西洪洞礦難,105名礦工死亡,是2006年以來全國一次死亡人數最多的特大事故。聯繫起近年來的其他煤礦安全事故,讓人不能不觸目驚心,又讓人不能不義憤填膺。
這些死者絕大部分是中青年壯勞力,是家中的“頂樑柱”。然而,絕大多數死者,死得不明不白,不知道因爲什麼而死,更不知道害死他們的是誰!他們的死,給家庭、社會以及國家在世界的形象,造成了巨大的損失,造成了在世的有良心的人們難以忍受的悲傷。
事故雖多發,原因並不複雜,直接原因大多是:瓦斯爆炸、透水、坍塌、火災等,多數事故都是同一原因的重複發生。人爲原因是:弄虛作假、違法違紀、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安全監察不落實等。這些人爲因素,基本上都出自黑心礦主和不負責任的公務員。
雖然國家不斷強調安全生產,但爲什麼安全事故仍屢禁不止?甚至一次比一次更嚴重呢?
“安全第一”思想在一些人頭腦中並沒落到實處。一些人,特別是個別負責人,認爲我國正處在經濟快速發展期,屬於轉型期,是事故的多發期,所以竟覺得事故是難免的。這些人往往被多發事故麻木了神經,對如何保證安全生產,腦子裏一片空白,在這種思想狀況下,不發生事故倒是奇情。
安全教育不落實。因事故而亡者多爲無知,一些肇事者也多爲無知。以山西洪洞礦難事故調查爲例,那裏的礦工沒有經過培訓,救生器背在身上不會用,救生器沒打開就遇難了,這礦裏30多輛不防爆的三輪車,都是爆炸事故的火源,衆礦工不視其危險……
安全管理不落實。以山西洪洞礦難爲例,該礦管理一片混亂,找不到一份像樣的花名冊。類似情況在其他事故中舉不勝舉。
安全監察不落實。仍以洪洞礦難爲例,雖然市、縣、隊多次安全監察,該礦兩年多違法開採沒查出、工人未經培訓沒查出、現場的30多輛不防爆的三輪車沒查出、甚至層層轉包、不問安全等情況都沒查出來,試問:這些監察部門都幹什麼了?
所以,大量減少煤礦安全事故,必須先要把其中的腐敗情節查實查透、嚴懲嚴罰。在這個基礎上,認真對待存在的問題,認真改進思想和工作。比如說可以總結推廣安全先進典型實用的經驗。同時,要在全國發動大規模的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如同圍剿“禽流感”那樣,爲安全生產創造大好環境,爲確保安全打下良好社會基礎。只有如此,重大安全事故高發苗頭纔可能被遏制。(石油化工安全高級工程師:郭存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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