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把骨灰運到家了。”前天,在電話那頭,28歲的四川德陽人陳女士語氣哽咽。她丈夫白天一發燒打完點滴後燒便退了,可到了晚上又發起高燒,只能靠吃些退燒藥來維持,丈夫這樣的狀態連續維持了6天,結果燒壞肺部不治身亡。“他只有30歲啊,年輕力壯,發點高燒沒想到也會出人命。”陳女士說。 陳女士的丈夫姓賓,也是四川德陽人,今年30歲。從2004年起,賓某就在紹興縣濱海工業區一家印染廠上班,做調色工。“我跟丈夫認識六七年了,五年前結婚,現在兒子都兩歲多了。這麼多年來,他很少生病的,身體一直很好。”陳女士說。不過,丈夫經常上夜班,從晚上8點一直上到早上8點,工作很辛苦,身體的確很疲勞。 12月7日早上8點多,丈夫從廠裏回到出租房後,感覺自己有些發燒。在陳女士的勸說下,賓某到附近鎮上的醫院進行治療。醫生給他開了一些退燒藥,並讓他掛鹽水。掛完鹽水後,賓某感覺好了許多,便回到家中,但身體仍有些吃不消,並向廠裏請了假。“當天晚上,我丈夫又感覺發燒了,後來吃了幾片退燒藥,就熬了一個晚上。就這樣,丈夫白天一旦高燒得厲害,就回到鎮上的醫院掛鹽水;晚上發燒的話,就靠退燒藥來維持。”陳女士說。 直到14日凌晨,陳女士下班回家,發現丈夫躺在牀上呻吟着,她頓時緊張起來,於是讓老鄉將丈夫送到紹興縣馬鞍鎮醫院治療。到了醫院後,醫生趕忙撥打了紹興第四醫院的求助電話。儘管賓某後來被轉送到第四醫院搶救,但最終因肺部燒壞衰竭而亡。 據陳女士說,他丈夫從發燒到死亡的6天時間裏,曾在醫院拍過片子,也發現肺部有陰影。當時鎮上的醫生讓丈夫住院治療,但丈夫並沒有明顯的身體不適,還到廠裏玩耍過一段時間,所以並沒有把疾病看得那麼重。再說兩個人收入不高,結婚後又生孩子,根本沒多少積蓄去看病。丈夫死後,陳女士覺得,丈夫的死,與他所從事的工作分不開。“我丈夫長期在染色廠裏上班,可能跟他吸入一些化學品有關。”她說。可丈夫死後,她並沒有要求對丈夫進行屍檢,就直接火化了。 在與廠方交涉多次後,廠方同意給陳女士2.5萬元,但這筆錢是廠裏照顧她母子倆的。拿到這筆錢後,陳女士帶着丈夫的骨灰回老家了。不過,一些法律工作者說,《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的,可視同工傷,而賓某已從廠家請假多天,構不成工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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