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嘉興平湖市區做夜排檔生意的徐先生自認很倒黴,今年6月與10月相繼有客人在他那裏喝啤酒喝出了問題,由此產生的糾紛已經拖了半年多還沒有解決。徐先生昨天向記者打來了電話。 6月9日晚上,一撥客人來到徐先生的夜排檔用餐,喝過10多瓶啤酒後,突然說啤酒有橡膠的味道。徐先生仔細檢查後發現啤酒確實有問題,向客人道了歉。這撥客人因啤酒問題拒付100多元的餐費。當天晚上,徐先生與啤酒供應商聯繫,並提出賠償損失,但供應商與生產商以報告廠裏領導爲由沒有馬上支付。 11月10日,3名客人來徐先生店裏用餐。酒喝到一半,突然發現一瓶雪花啤酒底部有很多沉澱物。客人因此也拒付餐費。徐先生再次把供應商叫來,供應商承認是酒的問題,說馬上向廠裏彙報,但一段時間後仍沒有任何迴音。徐先生向質量監督部門求助。經平湖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專業技術員鑑定,兩次出問題的啤酒均有質量問題,啤酒生產商應作相應賠償。隨後,該局工作人員對雙方進行協調,但最終因徐先生要求賠償1000元而沒有調解成功。 記者諮詢了平湖市消協工作人員,他們瞭解事情經過後認爲,此糾紛的關鍵點在於賠償金的額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徐先生提出的賠償額度過高。如果真要解決這起糾紛,徐先生應以平常心態提出合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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