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08年將按照中央企業主營業務範圍和安全生產風險程度,將中央企業劃分爲三類,不同類型實施不同監管。
在25日召開的中央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說,中央企業安全生產分類監管的原則既堅持實事求是,又體現公平合理。中央企業對所出資企業也要實行分類監管,通過分類監管和行業對標,一方面抓好安全水平的普遍提升,另一方面加緊解決好重點企業和重點領域的突出問題。
目前,150餘戶中央企業幾乎涉及到國民經濟的所有行業,其中相當一部分企業分佈在煤炭、石油石化、化工、交通運輸、電力、電信等領域,一旦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不僅會造成企業自身重大損失,而且會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因此,中央企業要切實把安全生產擺在首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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