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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報12月26日報道 包頭空難賠償案在北京法院立案遭拒後,原告律師又代表38位遇難者家屬向東航、加拿大龐巴迪公司以及美國通用電器公司發出索賠律師函,要求被告儘快對家屬們做出人身死亡的侵權損害賠償並儘快履行賠償協議。 記者昨天瞭解到,因另有6名空難家屬也加入到訴訟中來,原告的人數由原來的32位增加到38位。對於新加入者,原告律師要求對方按照協議中約定的人均40萬美元的標準予以賠償。 包頭空難發生後一週,東航公佈對每名遇難者全部賠償額21.1萬元人民幣。因對該賠償標準不滿,2005年10月,32位空難家屬向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洛杉磯郡的高等法院提起訴訟。2006年11月2日,原被告律師在美國舊金山共同簽署了一份調解協議,被告同意賠償所有32位原告1175萬美元。令遇難者家屬費解的是,龐巴迪和通用電器以及替東航支付調解協議賠償金的保險公司都表示過願意履行該協議,但東航卻堅決反對,至今仍未按協議支付賠償金。 6位新原告來自上海、無錫和包頭,他們中有3位拿到過21.1萬元賠償,另3位一直與東航談判但最終不能接受東航的條件。“明年一月份,我們準備正式申請加州法院重新審理此案。”(本文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記者顏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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