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起,天津市實施以大病統籌爲主要內容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通過家庭繳費和政府補助,將重點保障城鎮居民住院和門診特殊病醫療。今天上午,勞動保障部門解答了市民關注的如何進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和就醫報銷等熱點問題。
新生嬰兒參保待遇應如何計算
新生嬰兒不受參保繳費時間限制。在一個結算年度內,新生嬰兒出生並在90天內辦理當年參保繳費手續的,按照本年度繳費標準繳費,從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在出生90天后辦理當年參保繳費手續的,按照本年度繳費標準繳費,從繳費之日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但新生嬰兒在當年10月份至12月份的申報繳費期內出生,並已辦理次年參保繳費手續的,除享受次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外,自出生之日起同時享受當年度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辦理醫保參保手續需要哪些材料
以家庭爲單位參保的城鎮居民,應當提供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公安機關出具的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
屬於重度殘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員、特殊困難家庭人員和低收入家庭60週歲以上老年人等特殊身份人員,應當提供相關憑證原件及複印件。
具有本市非農業戶籍、年滿18週歲的在校學生隨家庭參保的,應當提供學生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大中專院校學生參保時,學生需提供《學生證》或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屬於重度殘疾、享受低保待遇、特殊困難家庭和享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應當同時提供符合規定的相關憑證。
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外地農民工子女參保時,應當提供其父母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農民工醫療保險或農民工工傷保險的參保繳費證明,以及學校出具的學生身份證明、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已經繳納的醫保費是否可以退費
城鎮居民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只有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才可以退費。參保人員已繳納次年基本醫療保險費,在進入待遇享受期前發生回原籍、戶口遷出、死亡及就業等情形時,可以到所在參保區縣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退費手續。
連續多年參保享受什麼優惠政策
城鎮居民發生住院醫療費用前,連續參保繳費滿3年不滿5年,並且未報銷任何醫療費用的,免除當年度住院起付標準費用的50%;滿5年以上,並且未報銷任何醫療費用的,免除當年度住院起付標準的費用。
城鎮居民醫保報銷範圍包括什麼
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下列費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報銷範圍:1、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2、急診留觀並轉入住院治療前7日內的醫療費用;3、符合城鎮居民門診特殊病種規定的醫療費用;4、符合規定的其他費用。
如何辦理住院登記手續
參保人員在已實現住院聯網的定點醫院住院就醫的,應當持本人社會保障卡和相關證明、定點醫院開具的住院證,於住院當日(特殊情況可在住院5日內)在定點醫院通過網上開具《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待遇資格確認書》辦理參保人員住院登記手續。
參保人員在未實現住院聯網的定點醫院住院或由於網絡故障等原因不能在醫院辦理住院登記的,應當持本人社會保障卡和相關證明、定點醫院開具的住院證(加蓋醫保章),於住院當日(特殊情況可在住院5日內)到其參保繳費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住院登記手續。
醫保報銷方式如何規定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方式有兩種:一是聯網結算。參保人員在已經實行聯網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在定點醫院收費窗口只需交納個人應付部分費用,其餘費用由社保中心按規定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二是全額墊付的報銷。參保人員在尚未實行聯網結算的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出院後憑定點醫院的出院證明、醫療費發票和全部費用清單,到街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及其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登記,歸集報銷資料,統一交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覈結算。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規定的時間內結算完畢,並按規定支付報銷的醫療費用。
醫保起付標準報銷比例是多少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按照參保人員的類別確定不同的標準。
1.學生、兒童。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爲500元,報銷比例爲55%;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爲300元,報銷比例爲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爲65%。
2.年滿7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爲500元,報銷比例爲50%;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爲300元,報銷比例爲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爲65%。
3.其他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爲500元,報銷比例爲50%;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爲300元,報銷比例爲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爲60%。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住院治療二次以上的,從第二次住院治療起,不再收取起付標準的費用。轉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規定的轉入或再次入住醫院的起付標準補足差額。例如一名兒童生病,如果在三級醫院住院,發生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6萬元,可以報銷32725元[(60000元-500元)×55%];如果在一級醫院住院,醫療費用5000元,可報銷3250元(5000元×65%)。
門診特殊疾病包括哪些病種
門診特殊疾病包括12種,分別是:腎透析、腎移植術後抗排異;癌症放療、化療和鎮痛治療;血友病;肝移植術後抗排異;糖尿病;偏癱;肺心病;紅斑狼瘡;精神病等9種病。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的門診特殊病還包括癲癇、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
門診特殊疾病的報銷範圍:1.癲癇,報銷範圍是,腦電圖檢查;血常規、血小板計數、肝腎功能檢查;抗癲癇藥物治療、抗癲癇藥物血藥濃度監測。2.再生障礙性貧血,報銷範圍是,血(尿)常規檢查、骨髓象檢查、雄性激素、免疫抑制劑、抗生素。3.慢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報銷範圍是,血(尿)常規檢查、骨髓象檢查、PAlg及血小板相關補體檢測、糖皮質激素、免疫抑制劑、抗生素。4.其他門診特殊疾病,報銷範圍比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
門診特殊疾病的報銷標準:參保人員患有門診特殊病在門診就醫享受規定的住院醫療費報銷待遇。一個年度內起付標準爲500元,最高支付限額和報銷比例按照住院報銷標準執行。參保人員在一個醫療年度內,分別發生住院和門診特殊病治療的,只自付一次門診特殊病的起付標準費用。
特殊情況全額墊付費用如何報銷
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經有關部門批准轉外就醫、探親訪友期間發生異地就醫、急診留觀轉住院治療或特殊情況下全額墊付醫療費的,應當在就診結束後報送醫療費收據、費用清單和出院證明等相關材料。以居民家庭爲單位參保的,交由街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統一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覈結算;以院校、各類福利機構爲單位參保的,由院校、各類福利機構統一交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覈支付。
患者辦理家庭病牀治療如何報銷
參保患者辦理家庭病牀治療的規定是:60週歲以上參保人員患有糖尿病伴冠心病嚴重合並症、腦血管意外及其後遺症、慢性腎病、肝硬化伴腹水,或者有其他嚴重合並症、惡性腫瘤晚期伴其他系統疾病、腦血管病導致偏癱等,可以選擇具備城鎮職工家庭病牀治療資格的一級醫院進行家庭病牀治療,全年家庭病牀治療時間累計不得超過90天,報銷比例按城鎮居民住院治療報銷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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