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記者王克礎 一名女子懷孕一個月卻渾然不知,出現噁心嘔吐等狀況時,她到南寧市一家醫院檢查,被醫生診斷爲胃炎。後來她到另一家醫院檢查,才知道自己懷孕了。害怕胎兒已受到藥物影響,她只好將已懷了3個多月的小孩打掉。12月27日,該女子再次找到醫院討說法。 看病診出急性胃炎 劉某今年23歲,在南寧市某公司工作。她的男朋友叫阿勇,兩人相戀兩年多,打算明年結婚。今年國慶期間,劉某發現自己“病”了,每天無精打采,吃點東西就吐,睡覺特別多,聞到油膩味道就感到噁心。 10月7日中午,劉某在阿勇的陪同下去到南寧市第四人民醫院門診部就診,接診的是個姓黃的女醫生。黃醫生詢問了劉某的各種狀況後,問她是否懷孕了,劉某說好像沒有。黃醫生讓她去做尿檢。 劉某說,大約20分鐘後,尿檢報告出來了。她將報告單拿給黃醫生看後,對方說她沒有懷孕,最後診斷她得了急性胃炎。隨後,黃醫生給她開了一些保濟丸等藥,同時建議她打吊瓶消炎,輔助吃消炎藥。 檢出懷孕已3個月 這對年輕戀人當時都拿不定主意,暫時沒有拿藥,決定先回家觀察一段時間再說。可一個月過去,劉某的“嘔吐病”還是沒見好轉。由於醫生診斷她沒懷孕,她也沒有往那方面想。11月9日,劉某到自治區人民醫院消化內科檢查,當時醫生懷疑她懷孕了,但當她將南寧市第四人民醫院診斷的結果告訴醫生後,對方就沒有爲她做尿檢,而是讓她做胃鏡檢查,檢查費、藥費共花去好幾百元。 回家後,劉某服用了醫院開的藥,但胃還是不舒服,而且一直沒有來月經。12月5日,在嘔吐症狀仍不見好轉的情況下,她到自治區婦幼保健院做了檢查。醫生說,她懷孕已3個多月了。 提到吃藥治療胃炎的事,婦幼保健院醫生嚴肅地告訴她,懷孕以後不能亂吃藥,尤其是像她這樣剛剛懷孕兩三個月的孕婦,屬於懷孕初期,亂用藥很容易導致胎兒流產或者畸形。 院方表示還要再調查 由於醫生告訴她服用的藥物對胎兒極爲不利,劉某及其家人決定將孩子打掉。12月20日,她到南寧市第四人民醫院做了人流手術。 劉某認爲,由於南寧市第四人民醫院的診斷,讓她折騰了3個月,才弄清楚自己懷孕了,爲此她誤吃了很多藥,花了很多冤枉錢。她告訴記者,他們已找過醫院好幾次,但一直沒得到院方的答覆。12月27日,劉某在男朋友的陪同下,再次去醫院討說法,記者一同前往採訪。 該醫院醫務科副科長王光彩說,醫院接到劉某的反映後,已對當時值班的黃醫生進行了調查問話,黃醫生稱她當天沒有看過劉某的尿檢報告,是另一名醫生幫看的。根據當事醫生的陳述,醫院方沒有過錯,因爲他們的醫生根據患者反映的嘔吐等症狀,加上患者說沒有結婚,從而推斷劉某患了胃炎,是沒有過錯的,不是誤診。 對於醫院的說法,在一旁的阿勇立即反駁說,當天他一直陪着女朋友看病,他只看到黃醫生爲她女朋友看病,黃醫生看完尿檢報告後纔在病歷寫上“急性胃炎”等字樣。病歷上也只有黃醫生一個人的簽名,怎麼能說是另一個醫生看尿檢報告的呢? 阿勇反問道:“如果是另一個醫生看,那另一名醫生叫什麼名字?”王光彩回答:“那個醫生叫什麼名字我不好告訴你們,等下你們走了我再跟記者說。但你們今天所說的跟黃醫生所說的出入很大,我們會再覈實,如果真是錯了,我們會負責。” 當事人要求醫院賠償 劉某和阿勇走出辦公室後,王光彩告訴記者,剛纔他所說的另一名醫生姓鄧,是一名男醫生。記者翻開劉某在南寧市第四人民醫院就診的病歷本,裏面沒有鄧醫生簽名。對於黃醫生稱“另一名醫生幫看尿檢報告”之事,王光彩解釋說,根據他們調查,鄧醫生也說當天沒有看過劉某的尿檢報告。 記者注意到,醫院給劉某做的尿檢報告上,“尿妊娠試驗”一欄上寫有“陽性”,送檢醫生爲“黃又寧”。那麼,按照尿檢報告的“陽性”,應該能診斷出劉某可能懷孕了纔對,爲何卻診斷爲“胃炎”呢? 劉某說,爲了引產,她把工作都辭掉了。她認爲,醫院把懷孕診斷爲胃炎是工作上的失誤,應該賠償其醫療費、誤工費以及精神損失費等。 作者:王克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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