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次實施行政強制拆遷 6處被拆建築物嚴重影響地鐵3號線施工,建築面積共736.42平方米 本報記者周海濤特約記者彭罡秦小鵬通訊員陸治武報道昨日一早,6處嚴重影響地鐵3號線施工的建築被依法強制拆除,這是地鐵3號線建設以來首次進行強制拆遷,也是深圳市第一次依法實施行政強制拆遷。 位於橫崗街道深惠路旁的這6處緊挨在一起的建築物均爲1層到3層高的中小樓房,總面積736.42平方米。業主分別爲橫崗街道六約社區黃姓父子。 據瞭解,爲儘早全面完成拆遷任務,確保地鐵工程順利施工,對少數未簽約的拆遷戶業主,龍崗區政府和街道辦、拆遷辦、地鐵3號線投資公司等單位多次帶領拆遷工作人員,採取面對面直接對話,逐戶上門做工作等形式,反覆聽取意見,耐心宣傳解釋拆遷政策。但由於少數業主對拆遷紅線範圍、房屋補償、安置補償等存在異議,一直簽約未果並造成建設工期滯後6個月,嚴重影響工程施工進度,並造成公共利益受到損失。爲此,今年8月8日,深圳市地鐵3號線投資有限公司依法向市國土部門申請行政裁決。經審理,市國土部門於10月26日作出房屋拆遷補償裁決書,但業主均未在裁決規定的15天內履行搬遷義務。 事實上,在前期談判過程中,黃姓父子業主提出給予全面積不結算差價的安置補償,或按照商品房市場價值給予補償。但是,龍崗區有關人士對此解釋說,根據《地鐵3號線和深惠路改(擴)建工程拆遷安置補償辦法》之規定:“原村民房屋符合‘一戶一棟’政策且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不大於480平方米的部分按‘拆一補一’的原則實行產權調換”。經與黃姓父子業主確權,黃姓父子分別均已有一棟房屋確認爲符合“一戶一棟”政策,給予了安置補償,並且不結算差價,其他房屋不能再確認爲符合“一戶一棟”政策,所以不能給予安置補償。但此次被拆遷房屋根據《補償辦法》和確權結果,給予貨幣補償,補償項目包括房地產主體、構築(附屬)物、二次裝修、搬遷補助費、擅改商業價值損失適當補償、停產停業損失適當補償。補償辦法在制定過程中已充分考慮權利人的各種情況,充分體現了被拆遷房地產的價值,“非常遺憾的是黃姓父子根本不願意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有關人士特別強調,此次給予黃姓父子業主的補償是經過房地產估價公司依照公平、公正原則,按照同區域、同類型房屋的公開市場價值進行評估,再依據《補償辦法》扣減相應政策性罰款和應補地價,其評估價值已經充分體現了被拆遷房地產的客觀合理價值。同時,被拆遷房地產和普通小區商品房在土地取得方式、開發資金投入方式、銷售稅費、配套設施、物業管理、周邊環境等方面有較大的差異,故若按照商品房價值給予補償,則在評估時必然會違反《房地產估價規範》。 深圳市地鐵3號線及深惠路改建工程是深圳市重大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本項工程共涉及拆遷房屋2491棟,建築總面積812253.05平方米。目前,涉及拆遷任務的6個街道中已有4個街道100%完成了簽約任務。全線僅剩12戶拆遷戶未簽約,其房屋建築面積共10569.86平方米,佔任務總量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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