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8年1月1日起,在2007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開始自行納稅申報。我省和濟南市地稅局提醒,納稅人抓緊做好準備,儘早進行申報,2007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的截止期爲2008年3月31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按規定順延。
按照規定,凡在中國境內負有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的納稅人,具有以下五種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規定自行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從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年所得12萬元以上應包含以下11項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及“其他所得”。
對於不需補稅的納稅人,可以採取郵寄申報的方式或者直接到主管稅務機關的辦稅服務廳申報;涉及補繳稅款的,納稅人必須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納稅申報。另外,納稅人可以委託有稅務代理資質的中介機構或者他人代爲辦理納稅申報。
納稅人僞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經稅務機關通知拒不申報或進行虛假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構成偷稅,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納稅人對申報工作還有疑問,可撥打“12366—2”稅收諮詢電話、登錄稅務部門的官方網站或直接向所在區域主管地稅機關的稅收管理員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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