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三十一次會議二十九日上午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確定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將自二00八年三月一日起由一千六百元提高到二千元人民幣。
在今天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三十一次會議閉幕會上,吳邦國說,會議作出的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是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對修改這部法律作出決定。二00五年十月的修改,主要是將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從八百元提高到一千六百元。今年六月的修改,是就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的個人所得稅調整問題授權國務院作出規定,爲國務院決定減徵或停徵利息稅提供法律依據。這次修改,又將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從一千六百元提高到二千元。這三次修改,適應了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支出增長的新情況,減輕了中低收入者的納稅負擔。
新個稅法實施後,現行規定下全月應納稅額在一千六百元至二千元之間的納稅人,將不再繳納個人所得稅,免除的納稅額在零至二十元之間。全月應納稅額在二千到五千元的納稅人,將免除不超過六十元的納稅額。
按照有關統計,根據新個稅法,百分之七十的工薪階層人士將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這與兩年前那次上調時的結果相同。而目前個稅的徵收面已經覆蓋了全國職工總數的一半。
國稅總局的統計顯示,二00六年個人所得稅實際徵收水平是二千四百多億,二00七年前三季度已經與此相持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