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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大學剛畢業無工作的青年,一個是在校大學生,爲賺錢兩人“網上介紹賣淫,賺取中介費”。近日,被告人莫某因犯介紹賣淫罪獲刑2年;而在校大學生楊某也因此罪獲刑3年,而與兩人合作的足浴城女老闆也因介紹賣淫罪被拘役半年。
找到合夥人 實施“發財計劃”
廣西人莫某是漢口某高校的一名畢業生,租住在洪山區石牌嶺劉家灣。
據介紹,莫某有一個不良嗜好,經常出入髮廊和洗浴場所。久而久之,莫某琢磨出了介紹賣淫女“生意經”,可以賺取豐厚的中介費。
同是年輕人,愛上網的莫某認識了就讀於武漢某高校的大學生楊某。莫某將自己的想法和盤托出,楊某十分贊同。爲了賺錢,莫某和楊某開始合計如何讓他們的金點子變成現實的鈔票。
今年3月,莫某和楊某及陳某(另案處理)聯合在洪山區石牌嶺劉家灣租了一棟房子,並買了兩臺電腦,申請了多個QQ號,並以“美女經紀”、“美女不設防”等網名發佈賣淫信息。兩人正式開始着手實施他們的發財計劃。
女大學生成爲賺錢工具
“楊某是在校大學生,認得一些女大學生。而莫某經常出入色情場所,他手裏也掌握了一些髮廊女。”據辦案人員介紹,莫某和楊某所介紹的賣淫女大多數來自發廊,也有一些是在校女大學生。
據楊某供述,今年5月12日,楊某以“美女不設防”的網名,在QQ上與李某取得了聯繫。雙方談好了價格及其他事項後,楊某便將一名賣淫女帶到李某所住的酒店。
小潔(化名)是武漢某高校的在校女大學生,她就是楊某組織的幾名賣淫的女大學生之一。據辦案人員介紹,小潔的家庭條件還不錯。至於她爲何走上了這條道路,據小潔交代,是因打牌輸錢而誤入歧途。
介紹賣淫被逮正着
今年5月18日,莫某再次在網上尋找“生意”,碰巧聯繫上錢某。莫某介紹可爲其提供某方面的服務。網聊一陣,兩人談妥了具體事項,莫某與漢口一足浴負責人王某聯繫後,將該足浴城的賣淫女陳某(另處)送到錢某所在的武漢市某酒店。
而此時,得知消息的警方早已守侯在該酒店。當莫某帶賣淫女離開酒店的時候,民警很快將莫某和賣淫女抓獲。
莫某被抓後,立即交代了他夥同他人共同介紹賣淫的犯罪事實。第二天,楊某和王某也被抓獲歸案。
牽線搭橋 三人獲刑
法院認爲,莫某、楊某、王某三人以營利爲目的,在賣淫者與嫖客間牽線搭橋,介紹他人賣淫。其中,莫某夥同他人介紹賣淫2次;楊某單獨或夥同他人賣淫3次,情節嚴重;王某夥同他人介紹賣淫1次。三人的行爲均構成介紹賣淫罪。
近日,漢陽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3人均犯介紹賣淫罪,判處莫某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1.5萬元;判處楊某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5000元;判處王某拘役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漢陽檢察院檢察官熊偉告誡提醒,利用網絡從事色情活動的人應明確,國家嚴令禁止介紹賣淫活動。檢察官熊偉建議,學校應加強對學生的道德和法制教育,以免學生誤入歧途。
延伸閱讀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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