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追蹤
市民支招兒鳳凰城“過橋費”
日前,本報刊發了《逛“後花園”要交過橋費?》一文,對河西區馬場街鳳凰城社區居民要交費辦證才能到幹部俱樂部院裏活動的事件進行了報道。對於此事,鳳凰城社區居民、物業管理公司和幹部俱樂部看法不一,一些市民也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幹部俱樂部
協議裏寫明辦證
對於鳳凰城居民需辦理“會員證”才能進入幹部俱樂部的規定,幹部俱樂部負責人委託工作人員介紹了事情的原委。2004年,開發商在建設鳳凰城小區時,爲加大宣傳,打出了“毗鄰幹部俱樂部,居民後花園”的宣傳口號,但這與幹部俱樂部方面並無關係。當初,開發商租用了幹部俱樂部的地方,修建了一座小橋,連接幹部俱樂部和鳳凰城,不僅支付了租地費,還簽下協議:今後鳳凰城居民要來幹部俱樂部大院,需要辦理“會員證”,而第一年的辦證費用是由開發商擔負的,期限到2005年8月。轉年“會員證”到期後,開發商不再支付費用,鳳凰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經過與幹部俱樂部協商,又簽訂了一份協議,期限也是一年,內容是居民通過小橋進入幹部俱樂部需要辦理“會員證”。“居民現在對此事有意見,我們也沒有辦法。開發商沒有與業主說清楚情況,應該由開發商負責。”
據這位工作人員介紹,幹部俱樂部院內有很多租戶,如果外人要進院到這些租戶辦事或消費,他們一般是允許進入的,不過如果只是想在院內遛遛,按照規定是不能進入的,這樣做也是對租戶負責,維持院內秩序,便於管理。
鳳凰城業主
虛假宣傳是主因
鳳凰城社區居民王女士告訴記者,對於辦證一事,居民們的意見很大,大部分人將矛頭直指社區物業管理公司,但她覺得,開發商虛假宣傳是主要原因。王女士說,她當時之所以決定買鳳凰城的房子,主要就因爲開發商宣傳說小區與幹部俱樂部相通,幹部俱樂部就是後花園。她與兒子商量後,覺得從鳳凰城通過幹部俱樂部就到佟樓了,送孫子上學十分方便,於是買了鳳凰城的房子。“沒想到住進來之後,遠不是當初想象的那樣。開始開發商給了一張會員證,可以進入幹部俱樂部。證過期後,橋頭就安了門,不讓進了。沒辦法,我們每天接送孫子都要繞一大圈。我們現在沒辦證,不是交不起這幾十元錢,而是有受騙的感覺,總覺得自己掏錢辦證沒道理。”王女士說,很多鄰居都和她有相同的想法,他們覺得被開發商騙了,但現在又無法爭取自身權益,因爲購房合同上沒有寫明這些內容。
市民支招兒
一定要注意合同
家住河東區太陽城的王女士打來電話表示了對此事的看法,她說目前一些開發商存在虛假宣傳、欺騙業主的行爲,作爲業主,購房時一定不能草率,簽訂購房合同時應看仔細,有沒有將開發商的宣傳內容寫進合同,不然吃虧的只能是業主自己。紅橋區的鄭先生也說,造成現在這個情況,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由物業管理公司和開發商聯繫,由他們和幹部俱樂部協商,讓開發商交納居民的辦證費用,讓居民自己交錢辦理“會員證”值得商榷。
如果您所在社區也存在開發商虛假宣傳的問題,或者您能提供較好的解決辦法,請撥打社區記者熱線85318830,與我們聯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