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家住錦地水岸的劉先生與家人一起在江東驚駕路一家酒店聚餐,喝了點酒。用餐後,劉先生準備開車離開,車子剛剛啓動,突然聽到有人在敲後備箱。劉先生下車看時,一個老阿婆坐在了地上,並稱是被劉先生的車子撞了。 開車撞了人,可要儘快送醫院。劉先生趕緊送老阿婆去鄞州人民醫院,路上老阿婆叫劉先生打電話給她兒子。車開到醫院時,老阿婆的3個“兒子”已等在醫院門口,下車後,老阿婆一見到3個“兒子”,表情更加痛苦,哭喊着疼痛。奇怪的是,老阿婆還沒有被送進急診室,3個“兒子”就先圍住了劉先生,要起了醫藥費。劉先生建議先給老阿婆檢查,3個“兒子”見當場要不到醫藥費,就說要報警。劉先生纔剛喝完酒,交警來了,肯定認定他是酒後駕車撞人。劉先生阻止了他們報警,願意私了。老阿婆的3個“兒子”就獅子大開口,索要3000元醫藥費,劉先生沒同意。接下來,雙方討價還價,最後劉先生無奈地給了老阿婆3個“兒子”1000元。 結果,這3個“兒子”卻沒有送“受傷”的老母親進急診室,4個人竟在急診室門口分起了錢來。 昨天,劉先生在家休息,越想越不對,覺得自己是遇上了新的“碰瓷”騙子。 對此,市巡特警支隊的陳警官告訴記者,劉先生的確遇到了一夥“碰瓷”騙子,也是一種新的“碰瓷”騙術。騙子專挑那些在酒店、飯店喝了酒的車主下手,其中一個騙子假裝被撞,車主就會送他(她)去醫院檢查。這時,同夥也趕到醫院,因爲騙子事先就知道車主喝了酒,他們就有了車主的把柄,可以索要起醫藥費,如果車主不配合,他們就報警。這種“碰瓷”騙術很容易得手,喝過酒的司機肯定希望當場了事。 陳警官說, “碰瓷族”一般具有以下特點:“碰瓷族”在故意製造事故後,對自身的傷勢並不太關心,而讓對方出錢私了的意願卻非常強烈; “碰瓷族”通常排斥警方直接介入處理“事故”;在“碰瓷族”出現的事故現場,通常會有人積極“敲邊鼓”私了,其有可能是同夥。建議市民在遇到類似事故後,還是應該及時報警,由交警部門處理調解,併到權威醫療機構作驗傷鑑定,這樣才能保證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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