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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兩農民採伐18棵紅豆杉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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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2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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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杭州1月2日電(楊鎣暉、古其錚、周姍姍)浙江省東陽市八達村兩農民呂某和施某私自採伐了18棵國家一級保護植物紅豆杉,日前被東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與此同時,檢察機關還向東陽市林業部門發去了《檢察建議書》,希望林業部門能加強宣傳,避免類似案件的再次發生。 | | | | 2007年初,農閒在家的施某望着自家空着的自留地,就想去山上挖點東西來種。施某不自覺地想到了鄰村被掛牌的保護林,裏面有當地人稱爲“根根榧”的樹,知道這樹不但能賣錢,還可以嫁接香榧。心想自家地裏栽幾棵,有人來買就賣幾棵,沒人買就自個兒留着嫁接香榧。於是施某就帶上鋤頭、鉤刀等工具上山,當天就背了兩棵被截取樹冠的“根根榧”回家。 回家後,施某趕緊將樹種在了自留地裏,這讓住隔壁的呂某非常眼饞。當晚他便請求施某第二天帶他上山一起挖樹。連着數天,兩人連着幾天都結伴上山挖樹,兩人共挖了18棵樹。殊不知,這種“根根榧”是被列入國家一級重點保護植物的南方紅豆杉,其他的村民向當地公安部門作了舉報。 辦案民警看到舉報信也大吃一驚,按照《刑法》規定,非法採伐野生紅豆杉兩株以上就可以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07年7月12日,施某和呂某兩人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於是到公安部門自首。呂某和施某隨後被批准逮捕,但是考慮到已經被移植的紅豆衫安全,公安部門同意呂某和施某取保候審的請求,並要求他們各自負責地裏的紅豆杉養護工作,目前這18棵紅豆杉,已經成活。 東陽市檢察院辦案人員在辦理這起案件中發現,案件的發生與呂某、施某二人的無知存在很大的關係,經過走訪還發現當地多數農民不瞭解國家保護植物的知識;因此,檢察機關迅速向林業部門發出了《檢察建議書》,希望林業部門在加強珍稀物種保護的同時,更要加強宣傳,儘快消除當地農民思想認識誤區,從而更好地保護自然環境。 東陽市檢察機關已經對施某和呂某提起公訴。 (責任編輯:張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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