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處可見誘人的廣告
核心提示
“全場2-7折”“滿300送300”“買一贈一”……時值歲末年初,正是購銷兩旺的大好時機,各商家紛紛使出渾身解數,不斷推出“歲末打折”“新春讓利”“店慶返券”等奪人眼球的促銷高招,以期贏得更多消費者的光顧。
然而,一個個“撩人”的酬賓活動中,卻又總是少不了名目繁多、規則各異的條條框框,讓不少消費者一時之間沒了方向,甚至陷入了盲目購物的怪圈。
便宜就是當!買的不如賣的精!拿着辛苦一年領到的年終獎,一頭扎入促銷搶購狂潮中,結果卻發現並非物超所值,每逢這時,諸如此類的抱怨聲不絕於耳。
那麼,折扣的水分有多大?返券消費合不合算?商家是真的讓利還是炒作噱頭?如果說送什麼是商家的自由,那麼消費者的權益到底在哪裏呢?對此,我們請法律界人士揭開其中的騙局,爲消費者指點迷津。
關鍵詞一 返券
吃過返券促銷虧的劉女士對這樣的促銷活動很不看好。不久前她曾參加某商場“買200返50”促銷活動,花210元買了雙鞋子,得了返券50元,爲了花掉返券,她在商場內逛了一個半小時,看中了一個手提包,付款時卻得知手提包正打折,不能使用返券。於是她再到某品牌化妝品櫃檯去購物,誰知該櫃檯沒有參加促銷活動,任何商品都不能用返券購買。結果劉女士爲了把返券花掉而超支買了一件並不稱心的商品。
關鍵看清限制條件
楊律師:規範的返券實際上是一種買賣雙方雙贏的活動,一方面商家可以通過增加銷售數量獲利,另一方面消費者只花了購買一次商品的錢獲得了購買其他商品的機會。
爲什麼總有消費者抱怨,返券是商家的一種“隱性捆綁消費”呢?這是因爲確實存在部分商家,通過限制使用返券選購同一品牌的商品、規定較短的返券使用期限等各種限制手段,開展不規範的返券行爲,讓消費者把更多的錢一次支付掉,消費者在不知不覺中跌進了重複消費的陷阱,從而感覺落入商家“隱性捆綁消費”的圈套中。
目前尚無相關法規
楊律師:目前只有針對企業促銷行爲的法律規範,沒有專門針對返券行爲的法律規範。
韋律師:返券本質上是商家的促銷手段,消費者可以選擇、判斷、決定,實際上並沒有違反法律的規定,法律也很難對商家的所有行爲都立法規定。目前這種促銷方式在其他國家和地區也很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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