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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市4日召開表彰大會,對李強、馬富、冀成、耿力、張華英、宋建財6名見義勇爲先進分子進行表彰,其中沈北新區36歲農民李強(已犧牲)獲得18萬元獎金。
據瀋陽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相關人士介紹,這是《遼寧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爲人員條例》2006年12月1日頒佈實施以來,瀋陽市政府獎勵的第一批見義勇爲先進分子。此次共頒發獎金34萬元,是獎勵額度最大的一次。
據瞭解,此次獲得18萬元獎金的李強,在2006年9月與藥廠盜賊搏鬥中英勇犧牲。當時,身爲瀋陽市沈北新區清水臺鎮崔公堡村村民的他與母親發現村中一家藥廠被盜,便穿着短褲、光着腳同母親一起衝出門,制止這夥正往車上裝東西的盜賊的不法行爲。7名盜賊掄起棒子、鐵鍬向李強母子猛打猛砍。由於勢單力薄,李強腿部被砍成骨折,頭骨被打塌,倒在地上。李強母親被打成肋骨骨折。雖經醫院奮力搶救,李強終因傷勢過重而犧牲。
據悉,按照修改後的《遼寧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爲人員條例》規定,市級表彰見義勇爲人員頒發不低於3萬元的資金,其中犧牲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頒發不低於15萬元的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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