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1月4日電(記者石永紅)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一審判定:大連交通大學教授吳光華主編的《漢英大辭典》對江蘇科技大學外語系教授尹邦彥主編的《漢英常用熟語詞典》形成侵權,尹邦彥獲賠8萬元,吳光華被判令停止相關侵權行爲。 2006年11月,江蘇科技大學外語系教授尹邦彥向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訴稱,大連交通大學教授吳光華主編的《漢英大辭典》涉嫌抄襲其先前的著作《漢英常用熟語詞典》中的詞目共計2198條,抄襲的義項(釋義英譯)約4000條、例證爲181條,約12萬字。尹邦彥向吳光華及辭典出版單位索賠50萬元。 在前後4次開庭審理中,被告方辯稱,辭典作爲“彙編作品”,借鑑和借用別人的研究成果屬於正常;《漢英大辭典》引用他人作品的義項屬於“合理使用”。 鎮江市中院經審理認定,辭典的詞條本身(如格式化的成語、熟語等),不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但詞條的釋義和例證是辭典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精華所在,獨創的釋義和例證往往凝聚了作者的心血和智慧,應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吳光華主編的《漢英大辭典》,擅自使用尹邦彥《漢英常用熟語詞典》中的詞條釋義2200條、例證85條,其行爲構成侵權,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責任。 (責任編輯:張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