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中國交通報》評出了2007年中國十大交通新聞,去年11月30日西沙、南沙被困中外漁民成功獲救列在其中。交通部副部長黃先耀表示,這次救援是去年南海大救援以後,交通部又一次在西沙和南沙海域救援多國漁民的行動,體現了我國政府以人爲本的執政理念,在國際上展示了我國負責任大國的良好形象。
“近兩年來,交通部門共組織、協調搜救行動3304次,救助中外遇險人員40854人。”黃先耀說,中國作爲國際海事組織的A類理事國和世界航運大國,近年來,與美國、新加坡、朝鮮、韓國等國搜救機構密切合作,建立了有效合作機制,成功組織了多起涉及外國籍船舶、船員在中國沿海海域遇險和涉及中國籍船舶及中國船員海外遇險的國際搜救行動。除此以外,中、日、俄、韓還建立了定期會晤機制,中國內地與香港特區政府搜救機構保持密切合作關係,大陸與臺灣地區建立了有效的兩岸搜救合作機制。
黃先耀表示,外國船舶在中國水域遇險,只要我們接到報警,都會及時去施救。同時,中國船舶在其他國家海域發生問題以後,外國相應機構只要得到搜救信息,他們也會及時給予施救。
海上救助力量還有明顯差距
黃先耀指出,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也是海運大國,近年來,雖然國家在國力允許的條件下,對專業救助力量的建設進行了較大的投入,使專業救助力量無論在技術裝備和人員培訓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和發達國家相比還有明顯的差距,這些差距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救助船舶老齡化嚴重,航速低、數量不足,特別缺少大風浪條件下實施海上人命救助的大型全天候救助船;二是海上消防能力相對比較薄弱,及時處置重大災害的能力不足;三是應對重大海上溢油事件裝備嚴重不足,難以快速有效處置海上突發的溢油事故。溢油事故處理需要專用的設備,目前這種專用設備中國還比較少;四是缺少應對水上重大突發事件的搶險打撈船舶和裝備,尤其是水下救助打撈設施落後,能力有限。應該說,這幾年中國救助能力有了明顯提高,但和發達國家相比,差距還是很大的。
2020年達到發達國家水平
黃先耀表示,今後中國還要繼續採取措施加強救助能力的建設。首先,進一步發揮協調機制的作用。1973年,中國成立了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下的全國海上安全指揮部,1989年在交通部設立了組織、協調和指揮海上人命救助的中國海上搜救中心,2005年建立由15個部委組成的國家海上搜救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目前,中國沿海11個省區市和長江干線,都成立了海(水)上搜救協調中心,初步建立了政府統一領導,搜救機構歸口協調指揮的國家、省、市三級海上搜救組織體系,初步形成了海事等政府部門執法力量、專業救助力量、軍隊與企事業單位、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專羣結合,軍地結合”的具有中國特色海上搜救體系。
第二,根據國務院批准的《國家水上交通安全和救助系統佈局規劃》,以提高監管和搜尋救助能力爲重點,加強救助力量建設,提高惡劣氣象條件下的救助能力。目前,已基本完成渤海灣等六大重點水域的設施佈局和裝備優化配置,下一步將加快建設溢油控制清除裝備和搶險打撈裝備,加快沿海港口、長江干線水路交通應急和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第三,明確發展目標。到2010年的搜救發展目標是:重點水域的監管和救助能力明顯提高,現代化水上交通安全和救助體系初步形成,水上交通安全形勢明顯好轉。海上人命救助成功率保持在93%以上;距岸50海里內重要海域應急到達時間不超過150分鐘,內河主要通航水域的重要航段應急到達時間不超過45分鐘;重要水域和沿海主要港口一次溢油控制清除能力達到500噸。
黃先耀說,相信通過努力,到2010年,中國的海上搜救能力會明顯提高。到2020年,搜救能力和水平基本達到或者接近發達國家的搜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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