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絲剝繭 行兇打工仔落網
刑警不僅要有鋼鐵般的身體,還必須有“靈光”的頭腦。每起刑事案件都充滿“玄機”,這需要刑警用機敏的頭腦一一破解。
2007年4月8日9時許,公安北辰分局指揮中心接羣衆報警:北辰區小澱鎮某高校圍牆外水溝裏有兩具無名女屍。值班民警調集分局刑偵一大隊、三大隊、八大隊及小澱派出所隨即趕赴案發現場,同時向分局領導彙報案情。經勘查,兩具屍體均爲女性,20歲左右,頸部、胸部均有銳器傷,確定爲他殺。鑑於案情重大,此案被列爲市公安局A級督辦案件。在市局領導指揮下,迅速成立由北辰分局、刑偵局組成的“4·8”專案組,全力展開偵破。爲尋找物證,專案組調來一部挖掘機築堤抽水,但未發現任何證據。爲確定兩名被害人的真實身份,專案組向全市公安機關發出協查通報,試圖在全市走失人口中查找死者身份,同時組織警力對案發現場附近工廠、學校及居民住戶進行拉網式走訪、排摸。但一直未發現線索,偵破工作陷入僵局。
偵查員發現,其中一名被害人腳上穿着一雙“邦威”牌旅遊鞋,民警便試圖從旅遊鞋上打開突破口,查找被害人身份。通過“邦威”牌旅遊鞋天津市總代理,警方瞭解到,該公司在北辰區設有4個經銷點,其中一家就在小澱鎮劉安莊村附近,偵查員隨即進行走訪。一名銷售人員看過被害人照片後,認出其中一個,並稱受害女孩是外地人,在劉安莊村一帶打工。專案組隨即組織60餘名偵查員查找兩名遇害女孩的身份。經調查,確定兩名女孩在北辰區小澱鎮某公司打工,分別爲浙江籍女孩王曉芳(化名)、張曉第(化名),一個18歲,一個19歲。專案組圍繞兩個女孩生前關係人員展開深入調查,綜合分析發現,與被害女孩同在一公司打工的樑某(男,19歲,山東省人)和趙某(男,19歲,山東省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在市局有關部門協助下,專案組收集了大量證據。4月10日晚,民警在兩名嫌疑人暫住處將他們抓獲。
據交代,樑某、趙某與被害人王曉芳、張曉第在同一公司打工。今年4月,樑某發現王曉芳購買了一部黑色翻蓋手機,十分羨慕,產生佔爲己有的念頭。4月7日下午,樑某找到趙某,提出了把王曉芳新買的手機搞到手,兩人一拍即合。他們準備了透明膠粘帶、兩把水果刀,後梁某打電話約王曉芳晚上見面。當晚,王曉芳和張曉第隨同樑某、趙某到劉安莊村附近某高校圍牆外。其間,樑某捂住王曉芳的嘴,掏出水果刀威逼其交出手機。在遭到拒絕後,樑某舉刀向王曉芳頸部刺去。趙某見狀持刀向張曉第行兇。兩個女孩被害後,樑某和趙某搶走手機、現金,後將屍體扔在附近水溝裏。根據疑犯交代,刑警在案發地附近一棵樹下找到了兇器。
引蛇出洞 巧破奔馳碰瓷案
2007年4月間,北辰區外環線津霸橋附近經常發生“交通事故”,而事故“受害”方都是奔馳轎車,“事故”原因都是外地大貨車違章逆行。奔馳轎車每每“獅子大開口”,少則幾千元多則數萬元,外地司機敢怒不敢言。
接青光派出所通報後,被稱爲北辰“名捕”的公安北辰分局刑偵支隊政委葉茂棟帶領刑偵一大隊、七大隊刑警展開明察暗訪。經調查發現,數起“交通事故”的“導演”、“演員”是3個農村無業男子,相互交叉作案。他們以9萬餘元購買了三輛奔馳轎車和一輛夏利汽車作爲“演出”道具,地點選在外環線津霸橋、津保橋。
2007年4月20日凌晨,“碰瓷”團伙再次出現在外環線津霸橋上。葉茂棟遂帶領刑警,兵分兩路,一路在易發案地區設下埋伏,一路由葉茂棟帶隊搭乘過路大貨車,化裝成過路大貨車司機“引蛇出洞”。一個多小時後,一起兩車相撞“事故”在津霸橋附近發生,在葉茂棟的指揮下,大貨車漸漸向奔馳轎車靠近。此時,奔馳轎車加速向大貨車急駛過來。兩車相撞,葉茂棟隨即向埋伏民警發出信號。埋伏的刑警立即衝出來,將駕駛奔馳轎車的王某(25歲,北辰區人)和故意製造兩車相撞“事故”的許某(25歲,北辰區人)抓獲。幾日後,這個職業“碰瓷”團伙的另一涉案成員孫某(28歲,紅橋區人)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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