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前臺北市長馬英九在馬蕭競選總部舉行記者會,稱自己聽聞二審無罪判決後心情平靜,並引用客家諺語『山高難遮日』,形容真相終會大白。
據臺灣媒體報道,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二審被臺灣高等法院判決無罪,臺『高檢署』決定上訴。臺『高檢署』研究認定,高院判決有多項『判決違背法令』之處,檢察官預計今日將上訴書送請『高檢署』檢察長批閱後,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最慢明天上訴。
報道引述法界人士指,如馬英九特別費案等重大、社會矚目案件,臺『最高法院』不至於以普通上訴案排隊審理,可能會以『掛急診』方式插隊審理此案,『大選』前,可能就會有結果。
報道稱,臺『高檢署』承辦檢察官曾俊哲、林邦梁、王金聰數度會商研究,主要認定高院無罪判決中,指出領據特別費具有實質補貼性質的『定額統籌概算型費用』,並舉例認為如同地方村裡長補助費性質,也是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無罪的主要理由。檢察官認為高院此部份的認事用法有違誤之處。
檢察官也認為,高院判決中,將特別費以『推定』、『視為』方式,認為屬補貼性質,故與『貪污治罪條例』的法定要件不符,判決無罪,但檢方認定,起訴馬的特別費應該都是公款,應該因公支出,判決並不妥適。
報道說,對於上訴與否,臺『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昨日維持一貫低調態度,不願說明,僅說本月十日前會有答案。不過,檢察官曾俊哲等人已加緊撰寫上訴書,預計今日送交檢察長顏大和批閱後,就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若來不及,則於明天上訴。臺『檢察總長』陳聰明受訪時,則強調尊重『高檢署』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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