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雷娜)張繼良在監獄服完刑出獄後無所事事,憑藉記住自己的管教民警姓名,曾經是犯人的張繼良冒充起警察,騙取別人的信任後,多次籤假名借錢。近日,涉嫌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張繼良被延慶檢察院提起公訴。 2006年年底,家住延慶縣南菜園的李大爺來到河邊釣魚,一青年男子上前搭訕。李大爺回憶說,當時青年男子自稱王徵量,是延慶縣公安局看守所的一名警察。此後,李大爺隔三岔五地來到河邊釣魚,都會碰到“王徵量”。交談中兩人熟悉起來。 相識半年後,“王徵量”在一次聊天中突然哭起來,說自己母親病危,但沒錢治病。心軟的李大爺分三次借給對方共5000元,並得到了簽有“王徵量”名字的欠條。但錢借出後,“王徵量”再也沒有出現,其手機也始終關機。 李大爺報案後,警方找到王徵量時,李大爺發現眼前的這名警察和借錢的青年男子相貌相差甚遠。 2007年10月10日,民警將假王徵量抓獲。經審查,他的真名叫張繼良,2005年8月曾因故意傷害罪在延慶看守所服刑。其間負責看管他的民警正是王徵量。張繼良交代,自己出獄後沒有生活來源,與老大爺聊天時,發現對方很信任警察,於是有了冒充警察行騙的想法。 (文中警察爲化名) (責任編輯: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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