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政府日前決定將實施家畜及家畜產品調運准入、禁用藥物檢測合格證明制度和溯源機制等,切實加強對家畜違禁藥物的監督管理。 根據杭州市的新規定,家畜及家畜產品採購、經營單位應查驗留存家畜及家畜產品來源方的資質證照並與其簽訂安全質量保證協議;屠宰加工企業、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舉辦者應查驗留存本場家畜及家畜產品經營者的資質證照並與其簽訂安全質量保證協議。對於不合格的家畜及家畜產品可以進行追溯。 杭州市政府審議通過的《杭州市家畜禁用藥物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從今年2月1日起,建立家畜及家畜產品調運准入制度。一旦家畜及家畜產品出現檢測含有禁用藥物,發生禁用藥物安全事故,或存在禁用藥物安全隱患這三類情況之一項,家畜及家畜產品生產經營者暫停從輸出地向市、縣(市)內輸入家畜及家畜產品。 同時,禁用藥物抽檢合格的家畜產品出廠(場)時,屠宰廠(場)應當出具禁用藥物檢測合格證明。家畜產品展銷會、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舉辦者及超市經營者家畜產品經營者、集體伙食單位及爲社會公衆提供餐飲服務的單位和個人購進家畜產品時應當查驗、留存進場銷售的家畜產品的禁用藥物檢測合格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