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國務院召開全國保障市場供應加強價格監管電視電話會議,分析國內國際市場和價格形勢,部署依法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工作,進一步明確和落實發展生產、保證供應、保障低收入羣體生活的各項政策措施。會議強調,要加強市場價格監管,保障市場供應。
會議提出了當前依法加強市場價格監管的四項措施。一是嚴格控制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調整。成品油、天然氣、電力價格,以及地方管理的供電、供氣、供水、供暖、城市公交、地鐵票價等公用事業(3970.786,16.58,0.42%,股票吧)價格和遊覽參觀點門票價格,近期一律不提高;各級各類學校的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一律不提高;醫療服務以及尿素等化肥價格要保持穩定;降低移動通信漫遊費資費標準。
二是對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務,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依法加強對糧、油、肉、禽、蛋、飼料、液化氣等重要商品價格的監管工作,對達到一定規模的生產企業實行提價申報,對達到一定規模的批發、零售企業實行調價備案。當價格顯著上漲情況消失後,及時解除臨時干預措施。
三是對未列入申報和備案範圍的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也要進行必要的監管。要引導企業按照公平、合法、誠實、信用原則定價,把握好調價行爲。
四是嚴厲打擊價格違法違規行爲。對合謀漲價、串通漲價、停供限供、囤積居奇的行爲,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缺斤少兩、變相漲價,以及捏造散佈漲價信息、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爲,要依法從嚴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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