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不會影響企業正常經營 新華網1月16日報道 CCTV《朝聞天下》節目播出我國政府今天起將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內容,以下是節目內容: 從今天(16日)開始,我國政府將對一些重要商品和服務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在這段時期內,漲價必須提前申報。 那麼,什麼是臨時價格干預?這次臨時價格干預可能針對哪些商品?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爲了防止經營者利用市場波動串通漲價、哄擡價格等,損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利益,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價格法》第三十條明確規定:當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顯著上漲或者有可能顯著上漲,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部分價格採取限定差價率或者利潤率、規定限價、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和調價備案制度等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價格法》第三十九條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執行法定的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可以處以罰款。 國家高度重視物價上漲對百姓生活的影響,本月9號,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了保持物價穩定工作;14號又召開國務院全國保障市場供應加強價格監管電視電話會議,提出了當前依法加強市場價格監管的四項措施。兩次會議都提到,近期將對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務,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14號的會議明確提出,近期價格監管工作將主要針對糧、油、肉、禽、蛋、飼料、液化氣等重要商品,對達到一定規模的生產企業實行提價申報,對達到一定規模的批發、零售企業實行調價備案。 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包括 限定差價率或者利潤率 規定限價 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和調價備案制度 《價格法》規定 經營者不執行法定的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可以處以罰款。 1月9日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研究部署保持物價穩定工作 1月14日 國務院全國保障市場供應加強價格監管電視電話會議召開 國務院全國保障市場供應加強價格監管電視電話會議提出 依法加強對糧油肉禽蛋飼料液化氣等重要商品價格的監管工作 對達到一定規模的生產企業實行提價申報 對達到一定規模的批發零售企業實行調價備案 (本文來源:新華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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