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健康相關專題:丈夫拒絕手術簽字致死兩名 誰之過?
晚報訊據報道,衛生部向死者李麗雲的父母及律師下達《行政複議不予受理決定書》。李麗雲父母的代理律師表示,他將代表家屬以“人身損害賠償”爲由向司法機關提起民事訴訟,追究肖志軍和朝陽醫院京西院區的責任。
衛生部認爲,李麗雲的家屬所提交的材料,沒有表明北京市衛生局曾做出過“不簽字不手術的決定”。北京市衛生局就死亡事件所做的調查通報,是向媒體作的情況介紹和相關問題的說明,不是具體行政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