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她用敵敵畏、來蘇水、精鹽保存男友屍體仨月,案發後經歷了長期訴訟,其間她因此案兩次被判死,又兩次被髮回重審…… 2002年8月1日晚上,瀋陽市的吳女士來到大東區北大營附近一個出租房內尋找失蹤的弟弟吳華(化名)。剛打開房門,一股濃重的來蘇水味兒撲了過來。屋內的場面成爲吳女士6年來的夢魘,吳華的屍體被食鹽和敵敵畏醃着,已經死亡3個月。 昨日,被害人吳華的同居女友魏菊(化名)站在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5年多時間裏,魏菊已經被法院兩次判處死刑,上訴後案件又兩次被髮回重審。昨天已經是她第五次在庭上受審,律師依舊爲她做無罪辯護。 被控殺人 她兩次被判死刑 1998年,27歲的魏菊在離婚後認識了同歲的吳華,兩人在北行一起做化妝品生意,並一直同居。檢察機關指控,兩人在2002年5月2日晚上在租住的房屋內發生口角。魏菊用木棍擊打吳華的頭部數下,又用菜刀在吳華的雙手腕部各割開一個深達肌腱的口子。吳華因嚴重顱腦損傷而死亡。次日,魏菊清理、破壞現場,對屍體處理後在屋內保存三個月直至案發。 (本文來源:瀋陽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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