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被父親找回家後,小紅暗暗寫下日記,表示要改正,但轉眼她又跑了。 1月16日,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搶劫案的終審判決進行送達。此案中的6名少年因結夥搶劫,分別被處一年半到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6人在作案時,年齡在14歲到17歲之間,其中有4人已離開校園,2人仍是在校學生。 案卷資料顯示,這個少年犯罪團伙的成員至少有10人,均是未成年人。 記者從相關部門瞭解到,類似這樣的少年犯罪團伙不在少數。 14歲到17歲,正是人生的花季。這些花季少年離開校園後都做些什麼,他們中的某些人是如何聚集到一起,又爲何會產生犯罪的念頭? 一個少年“搶劫隊”的覆滅 該團伙的成員之一農某在接受警方訊問時稱,他們是通過網絡QQ羣聚集在一起的,平時沒什麼事可做,通常在南寧市望州路“××網吧”上網。其中的古某等人在聊天室內成立了一個“掃嫩(音)隊”,古某擔任隊長,其餘10多個人都是隊員,一旦手頭缺錢花,隊長便發出信號召集隊員去搶劫。 農某說,所謂“掃嫩隊”,直接理解是“掃除鄉巴佬”,實際上他們只是借這樣的名義去搶劫,看誰不順眼就對誰下手。搶來錢後,大家便一起吃飯、喝酒、上網。 農某的說法和其他人相互印證,他們共同提到了2006年7月底的一次行動——當天凌晨5時許,古某等10餘人在望州路”××網吧”聚集,因爲閒着沒事幹,陳某便提議去“掃嫩”開開心,順便弄點錢吃宵夜。 一番商議後,他們決定去北湖路東二里的“某某網吧”物色對象,兩名正在上網的男青年被選定爲目標。隨後,團伙中的陳某讓頭上包着紗布的薛某(之前與人打架受傷)先去找茬,薛某即上前指着兩青年說:“就是他們(意即頭上的傷是他們打的)。”陳某聞言二話不說,衝上前一人給一拳,其他人隨即蜂擁而上,拳打腳踢將兩青年拉出了網吧。 出門後,古某亮出匕首威脅,其餘人則分兩撥,分別對兩青年進行羣毆。其中一青年被打倒在地後,手機掉了出來,有人撿起手機後不再理會他;另一青年身上的手機和二三十元現金被搶走。 類似的作案事實在各人的筆錄中均有交代,他們時而結夥作案,時而分散行動,作案地點大多選擇在網吧。已被判刑的蔡某供述,2006年7月初的一天凌晨,他們9個人一起上網時看到一個小青年不順眼,便拉到鐵路邊的菜地裏令其唱歌跳舞,接着又對其拳打腳踢,半個小時後大家累了才搶錢放人。另有一個週末,他看到許多小學生到網吧上網,便拿着彈簧刀走進一個網吧包廂,接連搶了5個10多歲的小學生。 記者注意到,已被判刑的6人中,年齡最大的胡某和吳某剛滿17歲,最小的姚某才14歲,還是一名小學生,15歲的古某和譚某則已有過前科。落網時,警方從他們身上搜出了匕首、牛角刀、砍刀等作案工具。 一種不容忽視的現象 仔細翻閱案卷,記者發現這6人中有4人是輟學少年,無業,另外2人仍爲在校學生。主辦法官告訴記者,類似這樣的情況在審判實踐中並不少見。而一些基層民警對這一現象的感受更爲深刻。 南寧市某城區派出所的兩位民警告訴記者,他們平時抓獲的“兩搶一盜”人員中,十六七歲的輟學少年佔相當大的比例,且多數是結夥犯罪。這些少年離開校園後走上社會,在網吧、遊戲機室等場所,與社會上的“小混混”糾集在一起,靠盜搶維持吃喝、上網等費用。因法律觀念淡漠且容易衝動,他們的犯罪手段殘忍而不計後果,對社會治安和羣衆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脅。 民警舉例說,2007年11月初,他們連續接到幾起報案,報案人均稱遭到一幫小青年持刀搶劫。後來,一名受害者在一網吧看到了3名嫌疑人,他們迅即趕到將其控制。經審訊,這個搶劫團伙共有6個人,一起居住在某城中村出租屋裏,爲首的是一個17歲的獨臂少年。他們於次日上午將該團伙一網打盡。 令人詫異的是,這夥少年還有幾個女孩作“跟班”,這幾個女孩也都是十五六歲的未成年人,平時集結在一起玩樂。這幫女孩在毆打另外一名在校女生時,被派出所民警抓獲。因情節較輕微,民警對她們教育後便放了。 遺憾的是,這些孩子被民警控制後,很少能聯繫到其家長。他們中有些人父母離異,無人肯管;有些人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有些人則與家庭關係惡化,很少與家人聯絡。獨臂少年是南寧本地人,他的父親得知消息後氣憤又無奈地說:“我每天辛辛苦苦掙錢,每個月至少給他500元零花錢,真不知道他爲什麼還要去偷去搶!?” 一位父親的苦惱 經過幾天的猶豫,張林(化名)終於答應和記者見面。年近不惑的張林心裏有個解不開的結——他14歲的女兒小紅(化名)。 離了婚的張林原本和女兒一起在南寧大沙田租房居住,不過現今女兒已離家一年多,他最後一次見女兒至今也有幾個月的時間了。他費盡周折從大沙田的網吧裏把女兒找回家,然而不過兩三天,女兒便又消失得無影無蹤。一年多來,這樣的情況已經反覆了好幾次。 張林是外省人,10多年前便來到南寧闖蕩,女兒小紅就是在南寧出生的。小紅四五歲的時候,被妻子帶回了家鄉。兩年後,夫妻離婚,孩子被母親委託給一個鄉下的親戚幫忙撫養。張林怕孩子受委屈,便將上一年級的小紅接到了身邊。 初到南寧,父女兩人的感情還可以,但張林特殊的工作性質讓父女兩人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張林需要上夜班,女兒則要上學,每天早上張林下班回到家,女兒已經上學走了,而傍晚他去上班的時候,女兒還沒有放學,父女兩人同居一屋卻很少見面。女兒吃的飯,是張林在快餐店訂的,月底統一結賬。這種情況一直持續了三四年。 考慮到孩子需要零花錢,張林出門時會在家裏放上幾十元錢給小紅用。一段時間後,張林震驚地得知,小紅不僅拿家裏的錢,還在學校偷拿老師的錢,前後幾次總共偷了老師上千元錢。門口小賣鋪的人告訴張林,小紅已經成了網吧的常客。張林如數還了老師的錢,把女兒轉到了大沙田的一所學校。他以爲換個環境孩子會收斂,沒想到情況更加糟糕。 2006年秋季開學不久,老師接連打電話,說小紅上課總睡覺(因爲夜裏上網),張林幾次與老師溝通沒有結果,便讓小紅先休學了。 不上學後,小紅更加沉溺於網吧,不久便離開了家。張林幾次把她從網吧揪回來,但小紅很快便又逃出去,改去別的網吧。一年多來,女兒像捉迷藏一樣躲着他,如今他甚至都不知道女兒的具體下落,只聽說是和一個十六七歲的少年在一起。有一次女兒遠遠看見他就跑,他追了幾條街都沒追上。 張林說,除了上網,小紅還有偷摸的習慣。一次,小紅被民警抓到了派出所裏,他得知情況後趕了過去,原來小紅借別人的單車騎,轉身就拿去賣了,被人抓住索賠。還有一次,他把小紅找回家,急着出門的他將600元房租交給小紅,讓小紅轉交房東,不料他剛出門,小紅便拿着錢跑出去了。2007年10月的一天,有幾個十四五歲的少年甚至找到家裏,說小紅借了他們800元錢,還寫了欠條,希望張林能還。 “這樣的事太多了。”張林說,爲了徹底改變女兒的壞毛病,他曾想過把小紅送到大沙田一家封閉式管理的學校,但一打聽,該校收費太高,只好作罷。見網吧裏多是些和他女兒一樣大的小孩,他也曾打電話向相關部門反映,但最終都不了了之。 “親朋好友都勸我放棄,我不忍心,但人都找不到我又能怎麼辦?如果不是你們來採訪,我現在都儘量不去想這事。”張林無奈地說,“我看她遲早要坐牢,進去也好,免得在外面禍害人。” 一串令人揪心的數字 1月16日下午,自治區高院刑三庭的副庭長洪彪介紹說,與前些年相比,我區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數總體上有所遞增,2006年與2000年相比,年均增長5.9%。但從最近3年來看,未成年人犯罪人數在年總犯罪人數中的比例逐年略有下降,這說明我區未成年人犯罪的上升勢頭已得到有效遏制。儘管如此,未成年人犯罪的絕對數量仍然比較大,2005年至2007年3年都在3000人以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形勢依然嚴峻。 洪彪分析說,從犯罪類型來看,未成年人犯罪以侵財型和暴力型爲主,其中以搶劫、盜竊和故意傷害居多,2002至2007年,這3種罪佔到犯罪總數的80%以上。近幾年,犯罪類型傾向於多元化,因網絡引發的未成年人犯罪比較突出。在作案手段方面,未成年人的犯罪手段比較單一,隨意性大,不計後果。從人員結構上,文盲或文化素質偏低的人佔大多數,城市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和農村“留守兒童”佔有一定的比例,在校生也有涉及。此外,未成年人犯罪還呈現出低齡化的特點,團伙犯罪的特徵也比較突出,大部分是共同犯罪。 廣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法律系的阮積嵩副主任,多年來一直關注未成年人犯罪現象。阮介紹說,在全國範圍內,未成年人犯罪總體上呈上升趨勢,近年來女性未成年人及留守兒童犯罪的現象也越來越突出。 阮積嵩說,由於心智不成熟,對是非善惡的認知能力較差,未成年人易受到社會上一些不良行爲的誘惑。輟學少年離開了校園,又未達到工作年齡,再加上父母沒有時間和精力管教,一些孩子在無所事事的情況下只好到網吧等娛樂場所消磨時間,很容易與社會“混混”結合走上犯罪道路。雖然從總體上來說,犯罪的孩子只是少數,但他們危害的卻是整個社會的安全。 廣西法律援助中心的黃素芬副主任透露,2007年,全區辦理法律援助案件9500件,其中屬於未成年的人的近3200件。事實上,近年來全區所辦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援助對象屬未成年人的,每年都約佔到案件總數的三分之一,未成年人已成爲法律援助的主要對象之一。黃說,這些需要法律援助的未成年當事人,一般情況下司法機關都無法聯繫到其家人,也就是說,這基本上是些被家庭放棄的孩子。 一份由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於2007年1月10日發佈的報告中指出,青少年犯罪問題已經成爲繼環境污染、販毒吸毒之後的第三大社會問題,也是維護社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亟待解決的大事。(孫小娟劉治理何麗賓)(來源: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 (責任編輯:黃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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