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家大院轉讓經營權一事被山西省文物局叫停後,處理進展陷入停頓。新聞發佈會被臨時取消,有消息分析是因爲“祁縣相關負責人未能就處理結果與省市達成共識”。
記者瞭解到,與喬家大院險些被轉讓相似,包括平遙古城在內的山西多家文物單位也曾面臨被當地政府轉讓的窘境。有關專家表示,地方政府轉讓“國保單位”屬於越位行爲,追求地方利益是越位的誘因。
山西省文物局:轉讓協議無效
原定於前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臨時被取消,原本有望屆時公佈的“喬家大院轉讓”處理結果依舊沒有時間表,而此前山西省文物局在調查時曾承諾“在協議15日內正式生效前出臺”。
山西省文物局政策法規宣傳處處長許高哲向記者介紹,該局形成的“處理意見”已上報山西省人民政府,“處理意見也曾與祁縣進行了溝通”。由於省政府還未對“處理意見”給予批覆,“內容暫時還不方便透露。”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祁縣政府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新聞發佈會取消可能與處理結果未確定有關。“縣領導可能正就處理結果與省裏進行溝通,省文物局的處理意見可能較嚴厲。”
許高哲向記者表示,一旦省政府就“處理意見”給予批覆,省文物局將立即公佈“處理結果”。許高哲認爲,“祁縣與兩公司簽訂的轉讓協議肯定是無效的。”
專家:利益驅動是地方“越位”誘因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喬家大院轉讓經營權事件並非個案,平遙古城也曾有相似的遭遇,而且還造成了平遙古城城牆遭毀的嚴重後果,最後在文物局干預下被“喊停”。
中國人民大學行政學系主任、博士生導師毛壽龍教授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按照國家法規,地方政府無權對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動手動腳”,但國情是“地方政府狹隘的區域意識,在誰地頭聽誰的”。
對於地方政府轉讓“國保單位”的誘因,復旦大學文物學系陸建鬆教授的結論是:“權責不明,地方、個人利益作祟。”
陸建鬆教授解釋說,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主管單位是國家,轄區地方政府只是受委託進行管理。但地方政府往往隨意跨越權責界限。陸建鬆教授分析認爲,地方政府“眼紅”經濟效益較好的“國保單位”,於是打起文物的主意,“爲什麼經濟效益不好的文物保護單位沒人管、沒有人問?”
“說到底還是利益驅動。”許高哲對此也表示贊同,他說,地方政府無視文物保護法,轉讓“國保單位”經營權的事件確實屢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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