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德國法蘭克福1月18日電歐盟委員會日前宣佈,從2011年起,歐盟所有新生產轎車必須配置“白天駕駛自動照明系統”。 歐盟委員會說,此舉已獲得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同意,被列入《歐盟街道交通安全提案》,預計今秋將出臺具體細則。2012年6月後,這一規定還將適用於卡車和公交車。 歐盟委員會說,新規定可使歐盟地區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數減少2000人。目前,歐盟每年約4萬人因交通事故死亡。 “白天駕駛自動照明系統”是一種在汽車發動時自動打開的附加照明系統,它不能照亮街道,但可以使汽車容易被發現,從而降低交通事故機率。意大利、丹麥、芬蘭和瑞典等歐洲國家目前都已規定汽車必須配備這一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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