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府辦昨日透露,備受市民關注的2008年上半年溫州市區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經測算後確定,4類地區的住房平均交易價格分別為每平方米9000元、7500元、5300元、4300元(具體內容見表格)。此次確定的價格有效期限至今年6月30日。 上述價格是市房管局會同市發改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統計局等相關部門和鹿城、甌海、龍灣區政府,對2008年上半年溫州市區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進行了測算,並經市人民政府同意而公布的。 2005年下半年,我市首次公布2006年上半年溫州市區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當時,4類地區的住房平均交易價格分別為每平方米7800元、 6700元、5000元、4000元。此後,每半年,市房管局都會會同相關部門和鹿城、甌海、龍灣區政府對市區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進行測算並公布。2006年下半年、2007年上半年、2007年下半年三次公布的價格都與2006年上半年一樣。 溫州市區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確定,與界定市區普通住房的標准有關。普通住房在轉讓時,可享受相應的稅率優惠政策。目前,溫州市區(包括鹿城區、甌海區、龍灣區)普通住房的標准為: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不能同時符合這三個條件的為非普通住房。 譬如市區一類地區的一套住房轉讓時,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該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為9000元×1.44=12960元。如其實際成交價格為每平方米12000元,低於12960元,那麼這套住房為普通住房,在交易時可享受相關的稅率優惠;如其實際成交價格為每平方米14000元,高於12960元,就為非普通住房,要按高於普通住房的稅率進行納稅。周俊朗劉雪菲王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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