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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蕾通訊員李思)在一次瘦臉、瘦腿美容之後,石女士竟出現頭暈、咽喉疼痛、肢體無力等症狀,直至休克。醫院診斷她爲肉毒中毒神經症。因認爲自己肉毒中毒系因在美容院打針所致,石女士將該美容院負責人佘某告上法院,索賠12.8萬餘元。記者上午獲悉,該案已被朝陽法院受理。 石女士向法院起訴稱,2006年6月,她在某美容中心打了瘦腿針和瘦臉針。但是治療後卻出現了頭暈、咽喉疼痛、肢體無力的症狀。她以爲是得了感冒,治療後不僅沒有好轉,反而越發厲害,最後竟呼吸停止,發生休克,不得不切開氣管、上呼吸機,轉入重症監護室搶救。 醫院經診斷,認爲她是肉毒中毒神經症。因此,石女士將美容中心的佘某起訴至法院,認爲自己的肉毒中毒原因,系因瘦腿針和瘦臉針使用的藥物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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