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縣男子李某,4年前被機器壓斷左前臂。他向保險公司求償不成,告上法院也敗訴。法院認爲男子先後向6家保險公司投保,卻在投保兩個星期後就出事,懷疑斷手不是意外。但男子把斷臂冰存4年,堅持上訴到底。 據臺灣媒體報道,李某拿出塑料袋,裏面裝的是他的左手。他把斷掉的左手冷藏在冷凍庫,已經快4年。 4年前,李某在塑料射出工廠換刀片時,當場被機器切斷左前臂。李某在手臂被切斷前2個星期,投保1千萬新臺幣的意外險,加上意外發生就醫時,疑似捨近求遠就醫,保險公司認爲疑點重重,拒絕理賠。 李某便向法院控訴。法院判定李某經濟狀況不好,卻短期密集投保,認爲斷手不是意外,判他敗訴。 李某相當不服。他辯說:“法官懷疑我的收入根本不夠買保險,我真的覺得很痛苦,這樣誰還敢買保險;保險員電話一直打,就說李先生保一下啦,給我個業績啦!” 現在李某成了斷臂的舞蹈者。他要一直保留這隻斷臂,堅決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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