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車司機在路口處與一騎三輪車大爺發生糾紛後,不顧大爺阻撓,強行加速駛離現場,將大爺拖倒在地致其身受重傷。河西區法院日前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4年,同時判令其賠償受傷大爺醫療費、護理費等計16萬餘元。
去年7月11日10時30分許,本市出租車司機李某駕駛出租車行至河西區紫金山路與氣象臺路交口處欲右拐時,與騎三輪車途經此地的老人王某發生糾紛。李某開車欲駛離現場,王某即上前用手抓住該車右側前門進行阻止,李某見狀加速行駛,將王某拖倒在地,後逃離現場。經鑑定,王某的損傷程度已構成重傷。